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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了放置汽車的時候?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0月4日
放置汽車撤除的潮流
被在道路盡頭或者公園旁處不聞不問,沒發現主人的汽車。
除去號碼,削取車身號碼,也被惡劣的情況看了覺得。這樣的放置汽車不損壞市鎮的審美觀,妨礙人以及車的通過,有時被放火燒,正在地域社會引起各種各樣的問題。
關於被在在市管理的道路擱置的汽車,根據"關於橫濱市放置汽車以及沉船等的發生的防止以及合理的處理的條例",是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并且調查,做事實確認。檢查號碼以及車身號碼,破損狀況,做檔案,與此同時粘帖警告書(黃卡)。
更加當地的警察確認所有權是,根據需要拿出撤除勸告、撤除命令,把自主性的撤除推進。但是,在市撤除被判斷廢物判定委員會(資源循環局召開)是廢物的汽車,處理在所有者不經過調查判明的時候。
- "采取放置汽車對策"(到橫濱市資源循環局的頁)
在港北區的行動
為正式進行有出自交通障礙或者放火的火勢蔓延的害怕的放置車輛的1點的移動對策設置"港北區放置汽車對策聯絡協商會"。
先行於出自傳統的條例的放置汽車的"廢物認定"的"1點的移動"的結構被建議,是一個月1次的會議,并且選定有到出自交通障礙或者放火的住宅的火勢蔓延的害怕的車輛,為了一時移動正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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