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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疑問
總務課臨時號碼行政區變更證明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8月10日
總務課
汽車臨時運行許可(臨時號碼)
行政區變更證明
Q
◆汽車臨時運行許可(臨時號碼)的運行期間
A
考慮運行的目的,途徑,在參考在定為下列的表的日數需要的最少日數。
※申請的受理原則上到使用日期當天,在運行期間從申請日起起算,對下列的表規定的日數的範圍中和需要的最小日數成為。
但是,有理由的時候,必須從早晨起運行的使用日期在前一天以及直近的開放日受理閉庁日。
日數 | 目的地 |
---|---|
3日以內 | 神奈川縣,東京都,千葉縣,埼玉縣,靜岡縣 |
4日以內 | 上下列以外的地區 |
5日以內 | 北海道,九州地區(福岡之外的),高知縣 |
諮商:總務科庶務辦,區政府5樓56號窗口,電話:045-847-8306
Q
◆汽車臨時運行許可(臨時號碼)的申請需要什麼?
A
- 車檢證(或者和那個類似的東西)
- 汽車損害賠償責任保險證明原本(抄本不可,臨時運行期間作為有效的東西)
[警告]為保險期間的最後一天是正午,并且保險斷不變成運行許可日的對象。 - 到警察的被盜報案受理號碼(在牌照和失竊相適合了的時候)
- 駕駛證的本人確認文件(在個人申請的情況下)
- 手續費750日圆
Q
◆登記簿上的所有者的地址舊,并且是南區。現在必須取得港南區這個證明,最好拿什麼樣的證明?
A
港南區從南區在1969年做分區了。為此,在登記簿上,有正做南區的標記的欄。
[例子]
現在的地址:橫濱市港南區●●丁目○○-◎◎
登記簿上的地址:橫濱市南區■■門牌
這樣的情況的證明變成行政區變更證明(南區的一部分被把在1969年10月1日改為港南區的證明)。
諮商:總務科庶務辦,區政府5樓56號窗口,電話:045-847-8306
然而,在需要"■■門牌"變成了"●●輪到○○號"的證明oga的時候變成"住所的表示方法變更證明"。
關於"住所的表示方法變更證明"請看戶籍、印章證明等的頁。
到這個頁的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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