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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非認可保育設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7日
和非認可保育設施,
*是沒正接受都道府縣(市長)的認可的保育設施的總稱(有關系,沒有公費贊助的存在)。
*也含有保育人員的在家裡進行的東西,少人數的東西。
1指導監督的對象和設施
所有的非認可保育設施變成指導監督的對象。需要非認可保育設施指導監督標準以及消防條例,食品衛生法遵守有關法令。
2設置申報的對象和設施
根據看護的嬰幼兒的數量,有設置申報的對象外和情況。
但是在即使沒正看護申報對象和嬰幼兒(包括1點的保育的兒童在內)也在大致意思不能確認是用條款或者小冊子明確的情況或者條款有記載在超過1個整天可能作為真實情況看護申報對象和嬰幼兒的時候的時候需要申報。
另外,即使是申報對象外的設施也因為被要求所以請受到實地調查的和經營狀況報告書的介紹通知設置設施的區政府的兒童家庭支援課開地方。
※在超過1個在1日看護申報對象和嬰幼兒的時候,2016年4月以後,申報是必要的了。
設施的類別 | 申報對象 | 申報對象外 |
---|---|---|
以下的哪套設施也不相當的設施 | 有超過1個利用嬰幼兒 | ― |
臨時托兒所 | 有超過1個利用嬰幼兒 | ― |
營業所裡面的保育設施 | 有超過1個利用嬰幼兒 | - |
在店鋪在以顧客的嬰幼兒為對象的1點寄存,安裝設備 *被汽車駕駛學校,牙醫設置的1點的寄存設施 | 有超過1個顧客的嬰幼兒以外的嬰幼兒 | 衹顧客的嬰幼兒 |
親屬之間的寄存 *安裝者的4親等裡面的親屬是對象 | 有超過1個親屬以外的嬰幼兒 | 衹親屬的嬰幼兒 |
做親屬或者具有按照這個的密切的人為的關係的者的監護權的嬰幼兒 *監護人和親近的朋友或者鄰人 (限製在之內在一般來說不募集利用的時候廣泛地) | 有超過1個朋友或者鄰人等的嬰幼兒以外的嬰幼兒 | 衹朋友或者鄰人等的嬰幼兒 |
一時進行寄存事業的設施 | 有超過1個該事業的對象和嬰幼兒以外的嬰幼兒 | 衹該事業的對象和嬰幼兒 |
進行患病兒童的保育事業的設施 | 有超過1個該事業的對象和嬰幼兒以外的嬰幼兒 | 衹該事業的對象和嬰幼兒 |
被臨時設置的設施 *衹滑雪場以及大減價期間被開設的百貨商店的1點的寄存設施 | 超出6個月,被設置的設施 | 被在限度臨時設置6個月的設施 |
使幼稚園安裝者同該幼稚園相適應,正設置的設施 *一樣的用地裡面的等 | ― | 所有的設施是申報對象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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