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突出招牌的占用道路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18日
道路占用許可
在正在建築物設置的招牌正做占用道路的上空(突出招牌)的時候,需要道路占用許可,并且正從受到道路占用許可的徵收道路占用費。
然而,放,能不做占用道路關於招牌。
許可的標準
- 超過4.5米在超過2.5米,車道在人行道從路面需要招牌的下端。
- 出來寬度是不到1.0米。
- 什麼不和和信號機以及路牌類似。
申請、諮商窗口
道路占用許可申請手續正在各區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去。
請向各區的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詢問占用費的詳細。
>各區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一覽
占用許可的促進
為在各區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關於突出招牌的占用道路策劃合理化,針對沒正接受道路占用許可的招牌的所有者,教導道路占用許可申請,正促進道路占用許可申請書的介紹。
戶外廣告的申請手續
在設置了突出招牌的時候,需要原則,戶外廣告的申請手續。(在不需要申請的時候,也根據一定的要件有廣告物的面積。)
請向都市整備局景觀調整課詢問詳細。
到這個頁的諮商
頁ID:898-12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