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9日

通知

對被呈示工程結束報告的各位

 被需要修改的實例在工程結束報告介紹的情況下看了覺得。為了,所以,被順利地進行手續請介紹之前充分確認下一條事項。

・工程結束報告的記錄的內容  ※被"填寫例"(PDF:218KB)參照
・附加材料⑴合適確認通知的抄本
      ⑵建築物的檢驗完畢證的抄本
      ⑶完成照片(區劃尺寸,台數,過道幅員)  ※被"完成照片的拍法"(PDF:140KB)參照

 另外,因為在改變了申報者、管理者,所在地,結構、種類,過道形狀、幅員的時候工程結束報告的介紹之前提交"汽車停車場配置(變更)申報書",受到變更合適確認通知的交付有必要所以請充分注意。工程結束報告變成上述的變更合適確認通知的交付之後的申報。

 因為年度結果,擁擠特別被預想確認之後日程調節如上所述事項所以之後想找下一個廳。

關於格式以及輔導的修訂

・在2021年4月1日修訂各種格式了。
 今後,關於進行申報的東西,請使用在本頁下部(申報格式)上刊登了的新格式。
・因為一部分錯誤和"汽車停車場的規模的算出帳單"(Excel數據)的內容在2021年9月相適合了所以修改了。在估算吸引客人設施的附置台數的時候,請使用在本頁下部上刊登了的最新版。
・在2022年10月修訂關於"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的輔導"了。
・在2024年4月修訂關於"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的輔導"了。因為正在以下上載所以請看最新版。

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擴大防止的窗口體制

現在,在橫濱市役所,正以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的擴大防止的觀點進行錯開時間上班的措施。用在窗口的手續以及電話的諮商久等的時間可能變長,但是務必請求理解。
然而,為有事前不在下一個廳的情況下接受預定的話不能對應的情況用聯絡在前一天之前請求幫助。
※在被做下一個廳的時候,請在口罩的穿用在確認沒有咳嗽或者發熱等的症狀的的上合作。

另外,關於目前,關於橫濱市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的條例的事前協議以及申報的手續,和用郵寄的受理不僅在傳統的窗口的對應而且對應。
詳細的,請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擴大防止的窗口體制"(在關於橫濱市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的條例)(PDF:226KB)確認。

關於申報書的蓋章的廢止

關於請為用窗口以及郵寄的手續的市民、運營商的各位的負擔減輕、便利性的提高提交的申報書,蓋章變得對2021年3月1日以後而言是不需要的。[參考]關於對申請書的蓋章、簽字的重看的通知
對申報書的記⼊"衹變成記名"。
※和記名,含有除了利用印刷以及橡皮圖章、圖章的東西以外也⾃毛筆。

1概要

在本市,根據作為自行車亂排放對策在1985年制定的關於"橫濱市自行車的放置防止的條例",進行了市營汽車停車場的維修或者放置自行車的移動工作。
由此車站周圍的放置自行車的狀況被大大地改善,但是依然在地區是購物,并且利用店鋪的1部的放置自行車是課題。對店鋪的來訪者利用的汽車停車場(以下說"自行車停放處"。)應該在吸引客人設施一側維修保養。另外,關於共同住宅,也有了自行車被在公寓的東西附近擱置的狀況。
新建在那裡使停放非機動車需要為舒適的步行環境的確保,交通的圓滑化以及良好的城市風景的保持用安全發生的吸引客人設施以及共同住宅或者的時候在增建制定了要履行自行車停放處的附置的義務的條例。

和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義務

讓發生一定規模以上的自行車的大量的停車需要的吸引客人設施(娛樂場,零售店鋪,飲食店,體育設施,銀行,醫院)涉及,新建共同住宅或者的時候在在被在關於"橫濱市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的條例"(以下條例這個)規定的指定區域中增建設施的安裝者是在那塊用地(也來自設施的用地的步行距離關於安裝設備吸引客人在大致50米以內的地方可)的條例,并且跟隨被規定的標準,計算的台數必須設置以上的汽車停車場。

附置義務的對象
附置義務対象區域
(指定區域)
都市計畫法上的市街區域
附置義務対象者
(設置的申報者)

對象和設施的安裝者(所有者)
和安裝者,好的租借權、使用借該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包括具有權的者。(在法人的情況下具有那個代表權的者)
在顧問受到業務委托,進行手續的時候,一定得到建築物安裝者的了解之後請開始手續。

附置義務対象行為平成31(2019)年齡4月1日(適用日)以後,
  • 新建
  • 增建

進行no建築確認申請(通知或者計劃)的建築物被要求汽車停車場的設置。
如果即使認定自適用日起更以前通知了新建或者增建的建築確認申請或者計劃也工程自令和3(2021)年4月1日起更以前不著手的話,被要求汽車停車場的設置。

自適用日起更以前建造,著手的設施正為利用者或者居住者請求汽車停車場的設置。

2事前協議

為關於對附置義務台數以及技術性的標準的合適確認是否新建或者增建的設施變成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義務対象想找事前協議。
在適用下一個實例的時候,請確認之後談輔導的內容。
●在吸引客人設施設施的面積※新建ga超過300平方米的東西或者的時候在增建
 ※ 關於對象設施的用途、規模,請輔導參照"2-1吸引客人設施的附置義務対象施設"。
 例子:[單一的用途設施]在零售店鋪,飲食店,診療所設施的面積超過400平方米的東西,娛樂場,學習設施設施的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東西,體育設施設施的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東西
●新建超過10戶東西或者的時候在,在共同住宅,住戸総數增建

在計劃申報書的介紹的時候,想要一定事前協議。

給以下的事前協議書附加一套申報書,請提交。
事前協議書(PDF:170KB)(PDF PDF版)
事前協議書(Word:32KB)(WORD WORD版)

關於汽車停車場的附置等的輔導

請看"輔導"關於手續的潮流。

※參考
在新設大規模的零售店鋪(店鋪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時候,基於另外的"大型零售店布局法"以及"橫濱市大型零售店布局法運用綱要"的手續是必要的,出自"橫濱市大型零售店布局法運用標準"的設置被要求。
請在經濟局商業振興課的主頁確認關於大型零售店布局法的詳細的手續。

關於3申報

關於申報窗口

道路局道路政策推進課
(所在地)〒231-0005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門牌的10市政府22樓
(電話號碼)045-671-3644

為有在下一個廳的情況下,事前不接受預定的話不對應能夠的情況想找在前一天之前聯絡。

申報格式

附置義務台數的特例

在用條例施行規則第3條的2規定的區域,和用2分之一利用根據條例別表第1.附表第2,計算的附置義務台數的台數能在該區域裡放的附置義務台數成為。然而,這個特例被使衹針對吸引客人設施可以應用。
特例被可以應用的區域(PDF:315KB)

常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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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道路局道路政策推進部道路政策推進課

電話:045-671-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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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50-4892

郵件地址:do-huch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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