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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放置自行車的移動、保管、歸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6日
自行車以及摩托車是非常便利的交通工具,但是被在道路的公共的地方不聞不問的話人以及緊急車輛的通過的妨礙,對市民生活有不好的影響。
在1985年在橫濱市在那裡制定關於"橫濱市自行車的放置防止的條例"(外部網站),根據條例,正對保管場所移動被擱置的自行車以及摩托車。
自行車不聞不問,禁止的區域的指定
在橫濱市,正指定在"自行車不聞不問,禁止的區域"各火車站周圍,正重點移動被對在區域裡不聞不問的自行車、摩托車。因為在區域裡設置標識所以正使車站周圍為眾人所知。
放置禁止區域的一覽頁
- 指定車站
2021年4月1日當時:117車站(138車站中的)
關於移動
被擱置的自行車、摩托車(原則不到50cc)是移動的對象。
※為被把停車放在受到肯定的地方以外的公共的地方上和放置,利用者離自行車遠說立即不能移動的狀態。
然而,在被超過7天不聞不問的時候被放在在放置禁止區域以外的道路上的自行車、摩托車是移動對象。
根據條例,被移動的自行車、摩托車正在保管場所保管。
關於保管、歸還
請在保管場所領取被移動的自行車、摩托車的利用者以及所有者。
保管場所一覽頁
保管期間從被移動的日起起算,是2個月。過去的東西處理保管期間。
●在保管場所的撤回時間
[新山下保管場所之外的全保管場所]
星期二星期三星期五:從上午11點到下午7點
星期六 :從下午1點到下午5點
※星期一節日以及那個調換假日,年末年初(12/29-1/3)星期四星期日沒正進行歸還業務。
[新山下保管場所]
從星期二到星期五 :從上午11點到下午7點
星期六 :從下午1點到下午5點
※星期一節日以及那個調換假日,年末年初(12/29-1/3)星期日沒正進行歸還業務。
歸還手續需要的東西
- 手續費
- 自行車:1,500日圆
- 摩托車:3,000日圆
- 自行車、摩托車的鑰匙
- 能確認本人是的東西(駕駛證、保險證)
※除了如上所述以外,"歸還申請、領取書在窗口填寫放置自行車"。然而,不需要圖章。
關於被移動的自行車、摩托車的查詢
到這個頁的諮商
道路局道路政策推進部道路政策推進課
電話:045-671-3644
電話:045-671-3644
傳真:045-550-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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