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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家用電器回收法的對象的東西(空調)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11月2日

空調
品種對象對象外

空調

  • 壁掛型的分離型和室外機
  • 壁掛型的燃氣熱水器空調和室外機
  • 壁掛型的混合空調和室外機
  • 多空調和室外機
  • 床置型的分離型和室外機
  • 床置型的混合空調和室外機
  • 窗型
  • 天花板埋入型的空調
  • 天花板埋入型的多空調
  • 牆埋入型的空調
  • 組件空調

變成家用電器回收法的對象的東西的扔法是這裡
※供業務使用的產品的處理
在作為家庭用作為業務用專使用製造、被銷售的東西了的時候,變成家用電器回收法的對象外。
在用事業相反地使用了家用設備的時候,變成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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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局家庭系的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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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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