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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變成家用電器回收法的對象的東西(電視)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21日
品種 | 對象 | 對象外 | |
---|---|---|---|
電視 | 顯像管 |
|
|
液晶 |
| ||
等離子 |
|
※從2024年4月1日起,有機EL式電視被給作為對象品種的薄型電視家用電器回收法(特定家用設備再商品化法)實施命令的一部分修改追加。
請在購買的前方以及家電再利用券中心(0120-319-640)確認詳細。
■變成家用電器回收法的對象的東西的扔法是這裡
※供業務使用的產品的處理
在作為家庭用作為業務用專使用製造、被銷售的東西了的時候,變成家用電器回收法的對象外。
在用事業相反地使用了家用設備的時候,變成對象。
到這個頁的諮商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的廢棄物對策部業務課
電話:045-671-3819
電話:045-671-3819
傳真:045-662-1225
頁ID:355-60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