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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組合的職責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15日
公寓購買(業主)=管理組合員
購買公寓的人(業主)自動成為管理組合的工會會員。
業主構成用來在大家管理公寓的團體(管理組合),
只要擁有公寓,就共同維持管理公寓。
管理組合的業務
管理組合的業務大大地分,有3個。
①維護管理(日常的清掃,設備的點檢,修理)
②生活管理(近鄰之間的噪音問題,寵物飼養,停車場問題)
③經營管理(金錢的徵收、運用,規則的建設,總會的運營)
專有部和共用部
公寓有專有部和共用部。
專有部是各住戸的房間內。所有者管理。
但是各住戸的陽台以及門口門,窗玻璃、窗框變成公用部分。
共用部是台階,走廊,電梯,入口。因為共用部是所有的所有者的東西所以在管理組合管理。
[視頻]為什麼存在公寓的管理組合關於~區分擁有法和管理規章~?
- 自治會和管理組合
- 公用部分和專有部分
- 管理規章的本質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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