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來水的諮商到水道局顧客服務中心
電話:045-847-6262傳真:045-848-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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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11日
給水設備同那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簽訂是私有財產的合同在指定供水裝置工程企事業單位(以下說"工程運營商"。)之間自來水工程(漏水調查,漏水修理)的合同。對那項合同,水道局不能介入。
在請求工程運營商漏水修理的時候,請對其次的事注意。
[在和工程運營商聯系之前]
因為能把水在水量計部的塞子停下不在水正刮起來的時候驚慌失措而把水停住之後確認之後通知工程運營商下列的事項所以,在。
在不知道測量儀器的地方以及塞子的操作方法的時候,請和水道局顧客服務中心(045-847-6262)聯系。
[到工程運營商的修理要求]
指定供水裝置工程企事業單位的指定制度被1996年的自來水法修改創立,在全國一律的要件下,根據進行給水裝置工程的事業的者的申請,是自來水企事業單位(水道局)作為工程運營商指定的者。
指定供水裝置工程企事業單位正每隔自來水企事業單位(水道局)指定,但是正在自來水法作為全國一律的要件而不是自來水企事業單位(水道局)規定的東西關於指定的標準規定指定的標準。指定的標準"被選作為給水裝置工程首席技術者每隔營業所的話者"的布置"是自來水法實施規則規定的機械器具的保有"(供供管的切斷使用的機械器具,管的加工使用的機械器具。)供接合使用的機械器具,水壓測驗幫浦)是"作為不相當一定的失格要件的者"。
在適應申請指定的者定為自來水法的指定的標準的時候,被認定自來水企事業單位(水道局)必須指定。
在在橫濱市內進行給水設備的新設、改造、撤除等的自來水工程(除去輕度的變更)的時候,根據"自來水法","橫濱市自來水條例"的規定,出自橫濱市指定供水裝置工程企事業單位的申請以及施工是必要的。
※輕度的變更是不伴隨著管道鋪設的工程的東西,并且指向單獨的栓的更換以及被在修理以及片斷,包裝等的給水設備的末端設置的供水用具的零部件的更換的事情。
測量儀器下遊側漏水修理運營商清單
橫濱市內PDF(PDF:600KB)/Excel(Excel:153KB)
橫濱市外PDF(PDF:294KB)/Excel(Excel:92KB)
2024年10月15日當時
・在工程運營商的所在地在橫濱市內和橫濱市外分,刊登了。
電話:045-847-6262傳真:045-848-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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