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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緊急避難場所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6月24日
1。指定緊急避難場所
用來現有保護生命不受迫切的災害的危險侵害的地方和用來過避難生活的地方一定沒被明確區別,是東日本大地震,并且和受害擴大的一個原因成為了。為此,災害對策基本法被修改,指定用來過避難生活的"指定避難所"的被定為了用來逃出迫切的災害的危險的"指定緊急避難場所"。事先確認避難場所、避難路徑,避難所,在災害的時候具有吧。
正關於每個災害的種類(洪星期三/滑坡,土石流以及地球板塊滑動、滿潮、地震)在用來逃出迫切的災害的危險的地方指定"指定緊急避難場所"(正兼任指定避難所)。在橫濱市,正從正作為指定避難所指定的地域防災據點選定。
另外,關於災害類別"海嘯"、"大規模的火災,"正按照下列的指定基準指定。
"海嘯:"本市是海嘯避難設施※在正對1指定的設施中指定地域防災據點
"大規模的火災:"本市是大範圍避難場所※指定正對2指定的地域防災據點
※1關於海嘯避難設施
※2關於廣域避難場所
2。關於指定緊急避難場所的開設
即使指定緊急避難場所,為根據災害規模,狀況判斷開設發生災害也不一定開設所有的避難場所。
另外,不僅指定緊急避難場所而且,有作為避難場所開設地區中心或者地區關懷廣場等的公共設施,自治會街道裡會館的情況。在避難的時候,確認始自於行政(市主頁,橫濱市防災信息電子郵件,公關車輛)的避難信息吧。
橫濱市防災信息電子郵件
都築區的緊急避難場所這裡(同總務局危機管理室的頁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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