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修改信息(有關關於水質汙染防止法、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水質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4日
刊登了關於水質汙染防止法以及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有關水質)的2022年之後的修改信息。
水質汙染防止法
2024年
1月
在2024年1月,水質汙染防止法實施命令被修改,排水標準被按照其次重新看了。
- 6價鉻化合物的排水標準變更
- 排水標準從2024年4月1日起變成0.2mg/L。
- 在已有的特定營業場所,適用被到2024年9月30日緩期。然而,正衝洗設置安裝設備的試驗研究機構的已有的特定營業場所水質汙染防止法實施命令(外部網站)設置把對附表第3舉起來的設施的營業場所),適用被到2025年3月31日緩期。
- 在電鍍業的特定營業場所,暫定排水標準0.5mg/L被使到2027年3月31日可以應用。
最大容許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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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改之前 | 0.5mg/L |
修改以後 | 0.2mg/L |
- 糞便汙染汙染指標的項目變更
- 排放水的糞便汙染指標被從大腸菌群數把從2025年4月1日起改為大腸桿菌數。
- 測量方法關於下水道的水質的審定方法的省令(外部網站)要ogo覧。
項目名 | 最大容許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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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改之前 | 大腸菌群數 | 日間平均3,000個/cm3 |
修改以後 | 大腸桿菌數 | 日間平均800CFU/ml |
- 關於關係到地下水的水質的凈化的措施命令的凈化標準變更
- 凈化標準從2024年4月1日起變成0.02mg/L。
基準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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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改之前 | 0.05mg/L |
修改以後 | 0.02mg/L |
2023年
10月
臨時性的排水標準(以下"暫定排水"標準)被在評定海域的氮素、rinnitsuiteha,排水標準的省令附則第2項目設定,那個適用期間在2023年9月30日結束了。在到現在的各對象行業的排水濃度的真實情況以及能可以應用的處理技術關於現行暫定排水標準的對象行業照亮,確認對在規定排水標準的省令第1條規定的排水標準(一般排水標準)的支持的可否,根據需要重新看了涉及各對象行業的暫定排水標準之後適用期間被到2028年9月30日延長了。
行業之外的區分 | 現行(從2018年10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 | 重看(從2023年10月1日到2028年9月30日)以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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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容許水平 | 日間平均 | 最大容許水平 | 日間平均 | ||
天然氣礦業 | 160 | 150 | 160 | 150 | |
畜產農業(限製在具有豬構架(超過50平方米)的東西之內。) | 130 | 110 | 130 | 110 | |
釩化合物製造業以及鉬化合物製造業(限製在釩化合物或者鉬化合物的具有進行鹽析的工程的東西之內。) | 4,100 | 3,100 | 4,100 | 3,100 | |
氧化鈷製造業 | 300 | 100 | 200 | 100 |
行業之外的區分 | 現行(從2018年10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 | 重看(從2023年10月1日到2028年9月30日)以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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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容許水平 | 日間平均 | 最大容許水平 | 日間平均 | |
畜產農業(限製在具有豬構架(超過50平方米)的東西之內。) | 22 | 18 | 22 | 18 |
2月
在2023年2月1日修改水質汙染防止法實施命令的一部分的政令被實施,下一種4物質被給指定物質(有發生根據什麼被把在公共水域大量排出去關係到人的健康或者生活環境的受害的危險的物質)追加了。
- 阿尼林
- perufuruorookutan酸(PFOA)以及那個鹽
- perufuruoro(辛烷-1-磺酸)(PFOS)以及那個鹽
- 直鏈烷基萊磺酸以及那個鹽
2022年
7月
正在修改關於硼以及那個化合物(以下硼),氟以及那個化合物(以下氟)以及氨,銨化合物,亞硝酸化合物以及硝酸化合物(以下硝酸鹽氮)規定排水標準的省令的一部分的省令附則第2項目設定臨時性的排水標準(以下"暫定排水"標準),那個適用期間在2022年6月30日是,并且結束了。在現在的每個行業的排水真實情況以及能可以應用的處理技術關於10行業在關係到硼,氟以及硝酸鹽氮的暫定排水標準的對象行業(11行業)中照亮,確認了對在規定排水標準的省令第1條規定的排水標準(一般排水標準)的支持的可否一邊一部分的基準值被按照表強化之後,一邊暫定排水標準的適用期間被延長了。
現行 | 重看以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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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之外的區分 | 最大容許水平 | 適用期間 | 行業之外的區分 | 最大容許水平 | 適用期間 |
電鍍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30 | 2019年7月1日~ | 電鍍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30 | 2022年7月1日~ |
放棄吧的金屬器具製造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40 | 放棄吧的金屬器具製造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40 | ||
金屬礦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100 | 金屬礦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100 | ||
下水道業(收下始自於使用溫泉的旅館業的特定營業場所(下水道法)的排水,是把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的東西,限製為相當一定的條件※的東西。) | 50 | 下水道業(收下始自於使用溫泉的旅館業的特定營業場所(下水道法)的排水,是把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的東西,限製為相當一定的條件※的東西。) | 40 | 暫時 | |
旅館業(限製在使用溫泉的東西之內。) | 500 | 旅館業(限製在使用不在硼500mg/L之上的溫泉的東西之內。) | 300 | ||
旅館業(限製在使用硼500mg/L超no溫泉的東西之內。) | 500 |
※估計根據ΣCi、Qi/Q為一定的條件的值超過10的東西(Ci利用把對該下水道排出去的溫泉的旅館業的特定營業場所(下水道法)的排水的硼的汙染狀態的常規的濃度(mg/L),利用Qi把對該下水道排出去的溫泉的旅館業的特定營業場所(下水道法)的排水的常規的量(㎥/日),Q:該下水道的排放水的常規的量(㎥/日))
現行 | 重看以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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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之外的區分 | 最大容許水平 | 適用期間 | 最大容許水平 | 適用期間 |
放棄吧的金屬器具製造業(除了海域以外排出去) | 12 | 2019年7月1日~ | 12 | 2022年7月1日~ |
電鍍業(排放水量除了超過50m3/日期以及海域以外排出去) | 15 | 15 | ||
電鍍業(50m3/日期未滿的排放水量) | 40 | 40 | ||
旅館業(在沒正在1974年12月1日湧出的溫泉,排放水量除了超過50m3/日期以及海域以外排出去) | 15 | 15 | 暫時 | |
旅館業(溫泉(自然除了湧出以外使用),排放水量限製在不足50m3/日期或者正在1974年12月1日湧出的東西之內。) | 30 | 30 | ||
旅館業(自然湧出來,使用),排放水量把溫泉(限製為不足50m3/日期或者正在1974年12月1日湧出的東西。) | 50 | 50 |
現行 | 重看以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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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之外的區分 | 最大容許水平 | 適用期間 | 行業之外的區分 | 最大容許水平 | 適用期間 |
下水道業(是主要用於特定的運營商的事業活動的公共下水道,限製為接受始自於屬於鉬化合物製造業或者鋯化合物製造業的特定營業場所(下水道法)的排水的東西。) | 130 | 2019年7月1日~ | 下水道業(是主要用於特定的運營商的事業活動的公共下水道,限製為接受始自於屬於鉬化合物製造業或者鋯化合物製造業的特定營業場所(下水道法)的排水的東西。) | 100 | - |
氧化鈷製造業 | 120 | 氧化鈷製造業 | 100 | ||
畜產農業 | 500 | 畜產農業(限製在具有牛構架(超過200平方米)的東西之內。) | 300 | 2022年7月1日~ | |
畜產農業(限製在具有豬構架(超過50平方米)的東西之內。) | 400 | ||||
畜產農業(除了如上所述以外) | 100 | - | |||
鋯化合物製造業 | 600 | 鋯化合物製造業 | 350 | 2022年7月1日~ | |
鉬化合物製造業 | 1,400 | 鉬化合物製造業 | 1,300 | ||
釩化合物製造業 | 1,650 | 釩化合物製造業 | 1,650 | ||
貴金屬製造、再生業 | 2,800 | 貴金屬製造、再生業 | 2,800 |
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有關水質)
2024年
3月
在2024年3月,修改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施行規則的一部分,按照其次重新看排水的規定基準了。
- 6價鉻化合物的排水的規定基準變更
- 規定基準從2024年4月1日起變成0.2mg/L。
- 在已有的營業所,適用被到2024年9月30日緩期。然而,正衝洗設置安裝設備的試驗研究機構的已有的營業所水質汙染防止法實施命令(外部網站)設置把對附表第3舉起來的設施的營業所),適用被到2025年3月31日緩期。
- 在電鍍業的營業所,暫定的規定基準0.5mg/L被使到2027年3月31日可以應用。
最大容許水平 | |
---|---|
在修改之前 | 0.5mg/L |
修改以後 | 0.2mg/L |
- 糞便汙染指標的項目變更
- 把排水的糞便汙染指標從大腸菌群數大腸桿菌數從2025年4月1日起改為。
- 測量方法關於下水道的水質的審定方法的省令(外部網站)要ogo覧。
項目名 | 最大容許水平 | |
---|---|---|
在修改之前 | 大腸菌群數 | 3,000個/cm3 |
修改以後 | 大腸桿菌數 | 800CFU/mL |
- 關於關係到地下水的水質的凈化的措施命令的地下水凈化標準變更
- 地下水凈化標準從2024年4月1日起變成0.02mg/L。
基準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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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改之前 | 0.05mg/L |
修改以後 | 0.02mg/L |
2023年
5月
在2023年5月2日修改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施行規則的一部分,在關於非常時的措施的物質(成為大氣的汙染,惡臭或者水質的汙濁的原因隨著在營業所發生的事故或者車輛的事故的物質)中,對涉及水質的汙濁的物質追加下一種4物質了。
- 阿尼林
- perufuruorookutan酸(PFOA)以及那個鹽
- perufuruoro(辛烷-1-磺酸)(PFOS)以及那個鹽
- 直鏈烷基萊磺酸以及那個鹽
2022年
7月
在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正使關於水質的汙濁的防止的規定基準(一般基準)在規定,橫濱市裡面的全營業所可以應用,但是立即實現規定基準的針對困難的行業的營業所規定期限,使暫定標準可以應用。
涉及今般,對使用溫泉的營業所的"硼以及那個化合物"以及"氟以及那個化合物"的暫定標準有2022年6月30日,迎接適用期限,一般基準被使從7月1日起可以應用了。
物質的種類 | 行業或者其他的區分 | 到2022年6月30日 暫定標準 | 從2022年7月1日起 一般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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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涉及 那個化合物 | 使用溫泉的營業所 | 作為硼500mg/L | 作為硼10mg/L (除了海域以外) |
氟涉及 那個化合物 | 在1974年12月1日 實際上正湧出的溫泉 (在自然湧出)使用的營業所 | 作為氟30mg/L | 作為氟8mg/L (除了海域以外) |
在1974年12月1日 實際上正湧出的溫泉 (自然湧出來)使用的營業所 | 作為氟5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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