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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焚化設施的拆毀工程
關於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焚化設施的拆毀工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1申報的對象和設施(條例第96條,規則第73條)
在關於橫濱市生活環境的保全的條例,在一定規模以上的焚化設施的解體,撤除,建造時候的申報的義務(工程的開始之前和完畢以後)涉及,知道標準被規定。
在條例施行規則附表第1(PDF:222KB)的51項聲明對象和工程的廢棄物焚燒爐以及那個附帯設備(除去未使用的東西。)(說"焚化設施"。)解體或者撤除的工程(含有在該焚化設施的設置場所以外的地方進行的分解作業。)(說"拆毀工程"。)。
對象和設施 (焚化設施) | 規模 | 對象和工程(拆毀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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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焚燒爐以及那個附帯設備 | 廢棄物焚燒爐(該燃燒室)的內容在1廢棄物焚燒爐火格子面積或者爐膛面積作為超過0.5m2的東西,焚燒能力每1小時作為超過50kg的東西以及1次燃燒室(燃燒室限製為0.8m3以上的東西。) | 解體或者撤除的工程(含有在該焚化設施的設置場所以外的地方進行的分解作業。) |
2知道標準、焚化設施的區分
必須遵守根據條例第97條,被規定的知道標準。環境對策,環境調查被把每隔焚化設施的區分定為知道標準。
→ 焚化設施的拆毀工程的二噁英類汙染的的預防措施知道標準(PDF:130KB)
對象和設施 (焚化設施) | 焚化設施的規模,使用形態以及工作方法 | 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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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關係到對條例施行規則附表第1(PDF:222KB)聲明的第51號的工作的廢棄物焚燒爐(注釋1)的焚化設施 | 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 ・ 具有把在大氣汙染防止法實施命令附表第1的13項舉起來的廢棄物焚燒爐(注釋2)的焚化設施 ・ 正受到廢棄物的處理以及關於清掃的法律第15條的許可的焚化設施(注釋3) ・ 燒掉醫療系統廢棄物的焚化設施 ・ 進行出自消融的分解作業的焚化設施 | A |
不能在現狀的東西在不相當A區分的東西撤除的(需要分解作業)焚化設施。但是除去不切斷而衹進行煙囪的分離的情況。 | B | |
在不相當A區分以及B區分的東西洗滌焚化設施,車輛,機械材料,護具的進行工作的東西 | C | |
不相當A區分,B區分以及C區分的東西 | D |
(注釋1)火格子面積或者爐膛面積作為超過0.5m2的東西,焚燒能力超過50kg/h的東西以及1次燃燒室的內容超過0.8m3的東西
(注釋2)火格子面積是超過2m2,或者燒掉的能力超過200kg/h
(注釋3)超過在法在汙泥,廢油,廃塑料,廃PCB等的焚化設施規定的處理能力的東西
3申報的手續(99-100條條例第,規則第74條)
1.開始的申報(條例第99條第1項目,規則第74條)
在A4統一申報書的文件的尺寸,請在A4折疊大的圖紙。
格式 | 焚化設施拆毀工程開始申報書[細則第21號格式](Word:29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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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申報時期 | 到拆毀工程的開始的日的14日之前 |
1 | 顯示根據進行拆毀工程的焚化設施的周圍的狀況,設施的配置(在廠房裡有一部分的時候焚化設施的全體一共表示廠房的位置。)車輛,機械的衝洗地方以及拆毀工程發生的廢棄物的保管場所的圖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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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進行拆毀工程的焚化設施內部的汙染,并且在之前的抽樣調查結果 |
3 | 給拆毀工程niokerubaijin的四處飛散防止以及臟水的流出(含有到地下的滲入。)防止的措施(含有排氣以及排水的處理的方法。)的概要 |
4 | 每根據拆毀工程發生的廢棄物(含有根據從焚化設施除去的汙染以及排水處理發生的廢棄物。)的種類的發生可能性量,保管方法(含有保管場所的雨水對策以及地下滲入預防措施。)以及處理的方法 |
5 | 關係到大氣,泥土以及水質的環境調查的方法以及取樣的地方 |
6 | 對和拆毀工程有關系的居民的提供情報的方法 |
7 | 拆毀工程的工程表 |
8 | 在做了定為勞働安全衛生法第88條以及勞働安全衛生規則第90條第5號的3的申報的時候那個附件資料的抄本 |
9 |
2.完畢的申報(條例第100條)
在A4統一申報書的文件的尺寸,請在A4折疊大的圖紙。
格式 | 焚化設施解體工程結束申報書[細則第22號格式](Word:54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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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份數 | 正式是副合計2部 |
申報時期 | 從拆毀工程的完畢的日起30日以內 |
備考 | 和完畢的日,受到關係到該工程的環境調查結果或者產業廢棄物管理表(宣言)的日的哪個是晚的日。在有幾個環境調查結果的時候最後的東西,宣言最後的東西(E票) |
1 | 經過關係到大氣,泥土以及水質的環境的狀況調查 ●關於環境調查結果的作成方法 另外,并且,關於大氣,泥土以及水質的環境的狀況調查的結果,除了來自分析機構的計量證明之外製作作為項目包括取樣地方的一覽表,請也同時添加那裡轉記調查結果的東西。然而,是解體之前對這個一覽表實施的焚化設施內部的汙染,并且請記載前作樣品的結果也。因為溶出試驗關於泥土分析的二噁英類以外的物質必須以及含有,測試所以請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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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把實際成果填入給焚化設施拆毀工程發生廢棄物概要書開始申報附加的東西,請添加。(開始申報的附加材料第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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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實際上的工程表 (2)顯示拆毀工程的從最初開始涉及到結束的大氣,泥土以及水質的調查以及汙染預防措施的代表性的照片(關於從開始到結束的重要之處的環境調查以及汙染拆毀工程的預防措施和代表性的照片拍攝的東西) (照片)拍攝ha照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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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汙染被在拆毀工程時確認,采取對策了的時候那項對策的內容 |
4申報地址、諮商
諮商 | 負責 | 電話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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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地址 | 橫濱市綠環境局環境管理課 | 045-671-2733 |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府27樓 |
大氣關係 | 橫濱市綠環境局大氣、聲音環境課大氣負責 | 045-671-3843 |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府27樓 |
水質關係 | 橫濱市綠環境局星期三/泥土環境課水質負責 | 045-671-2488 |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府27樓 |
泥土關係 | 橫濱市綠環境局星期三/泥土環境課泥土對策負責 | 045-671-2494 |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府27樓 |
廢棄物關係 | 橫濱市資源循環局事業系統廢棄物對策課 | 045-671-2513 | 橫濱市中區本町6-50-10市政府23樓 |
時間 | 從星期一到星期五從8:45到12:00從13:00到17:15 ※從節日、假日、12月29日除去1月3日 | ||
導遊圖 | 港未來線 (MM線)"馬車道站"1C出入口直接連結JR、市營地下鐵"櫻木町站"步行3分鐘[市政府向導] |
關於5電子申請
請從電子申請、申報系統(外部網站)辦手續
・想要事前一定在如上所述申報地址的環境管理課諮商。
・在,另外,有不清楚的地方的時候敬請垂詢。
・在需要在在本市收貨章蓋章的存根的時候,想要利用紙的申請。
也繼續可以用窗口自備或者郵寄的介紹。請事前和申報地址的環境管理課在郵寄的情況下,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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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綠環境局環境維修部環境管理課
電話:045-671-2733
電話:045-671-2733
傳真:045-681-2790
頁ID:694-6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