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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港灣設施使用費的適合的賬單(發票)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從2023年10月1日起,"適合的賬單保存的方式"(發票制度)被作為與消費稅的復數稅率對應的進貨稅額扣除的方式開始。進行了作為適宜入選賬單關於在橫濱市港灣局根據發票制度開始發行的港灣設施使用費的繳納通知書或者設施使用費轉帳(看自動払)通知以及清單追加需要的信息的變更。

因為變成以下的2個所以,需要保存的文件,想找作為適合的賬單關於被出具的①,②適當的保存。
①繳納通知書或者設施使用費轉帳(看自動払)通知
清單

發票發行運營商登記號碼

可以確認橫濱市(一般會計)以及港灣維修營業費會計其他的發票發行運營商登記號碼
(港灣維修營業費關係到上邊屋的使用費算帳的:T1800020001929,其他的使用費是橫濱市(一般會計):T3000020141003。)
(衹在免稅對象的情況下,不被表示發票發行運營商登記號碼。)

適合的賬單(看①繳納通知書或者設施使用費轉帳(自動払)通知+②清單)


①使②清單和繳納通知書或者設施使用費轉帳(自動支付)通知相協調,是適合的賬單。

※正在清單追加"適合的賬單發行運營商的姓名以及登記號碼","分成每個適用,共計的價格的額頭以及適用稅率","分成每隔稅率把的消費稅額"(衹在免稅對象的情況下,不顯示)。

適合的賬單保存的方式(發票制度)

適合的賬單關於保存方式(發票制度)看國家稅務廳的主頁(外部網站)。

到這個頁的諮商

港灣局總務部會計課

電話:045-671-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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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50-4144

郵件地址:kw-sainy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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