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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基準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3日
廣告物的標準
請在"城鎮建設地圖信息系統·i mappi"(外部網站)確認用途地區。
在被相當城鎮建設協議地區的時候,請也確認那裡。
- 無傷害良好的景觀或者風致的害怕的事情。
- 不使用腐朽、腐蝕、容易損壞的素材的。
- 結構或者設置的方法不危險的。
- 不阻礙道路交通以及海上交通的安全的。
- 不使用熒光塗料以及另外和這個類似的東西的。
- 在閃光裝置,反射鏡(除去衹表示超過15秒靜止的畫面的東西。)之外這些在城鎮化調整區域,第一類地層住房專用地區,第2種地層住房專用地區,供第一類中的高層住房專使用的地區,第2種中高層住宅專用地區裡類似的東西是什麼不使用。
- 在在如上所述以外的地區中設置閃光裝置的時候,使閃光的速度變得平緩。
- 不在下一個區域裡使用反射鏡的。
馬上要有1信號機的4行車線之上的道路的十字路口的時候的停止線以及從那個延長線是5米外側的線,并且被包圍的道路區域
從2 1的道路區域5米以內的區域
- 廣告物的表示面積(利用,在影像表示面積在影像的情況下得到4的面積)的共計當做該壁面的不到10分之三。
- 不從該壁面突出(來自上端的突出部分除去不到0.5米以及該廣告物的縱向的長度的不到2分之一情況。)的。
- 不堵住緊急用的進入口以及避難器具被設置的窗之外的開口部的。
- 什麼在第一類地層住房專用地區,第2種地層住房專用地區中,不在建築物的屋頂或者屋頂直接表示。
形成利用容易被公眾看見的建築物之外的建造物以及地下道的壁面的貼紙,每牌的1張的面積不連續表示不到1平方米和做,一樣的東西的。
- 使每1套的表示面積(利用,在影像表示面積在影像的情況下得到4的面積)當做不到50平方米。
- 廣告物的上端建築物的壁面的是不上方露出來。
- 在在道路上突出的時候,突出寬度從道路的界線當做不到1米,和超過4.5米從路面在超過2.5米,車道的情況下從路面在人行道的情況下做到下端的高度。
- 不從建築物的旁邊露出來的。
- 在第一類地層住房專用地區、第2種地層住房專用地區表示或者的不設置。
- 第一類地層住房專用地區、第2種地層住房專用地區以外的地區適應下一張表的標準。
用途地區 | 每1套的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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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調整區域 供第一類中的高層住房專使用的地區 | 廣告物的高度:不到7米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不到2分之一 表示面積:不到50平方米 |
供第2種中的高層住房專使用的地區 | 廣告物的高度:不到7米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不到2分之一 表示面積:不到100平方米 |
第一類居民區 | 廣告物的高度:不到10米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不到2分之一 表示面積:不到100平方米 |
第2種居民區 | 廣告物的高度:不到10米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不到2分之一 表示面積:不到150平方米 |
準居民區 | 廣告物的高度不到10米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不到2分之一 表示面積:不到200平方米 |
其他的地區 | 不到20米以及建築物的高度的不到3分之二用廣告物的高度以下 |
稱呼從地面到廣告物的下端的高度為上邊的表中的"設置高度"。但是,在和階梯教室,電梯塔其他這些類似的建築物的屋頂部分,該部分的面積的共計在建築面積的作為不到8分之一的東西裡面在表示設置的廣告物含有該部分的高度。
在影像的情況下,當做"表示面積"使利用,在影像表示面積得到4的面積,另外。
請在"城鎮建設地圖信息系統·i mappi"(外部網站)確認用途地區。
(1)被公車站的上邊店添加的廣告牌
使表示面積每1面當做不到3平方米。
(2)如上所述以外的廣告塔、廣告牌
- 在地上設置。
- 使與鄰接的廣告塔的相彼此之間的距離當做超過1米。但是在與自用戶外廣告,供管理使用的戶外廣告,鄰接的廣告塔的表示面積的共計適應每分別的地區的標準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 適應下一張表的標準。
用途地區 | 每1套的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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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第2種低層中高層住宅專用地區 城鎮化調整區域 | 高度:不到10米 表示面積:不到25平方米 |
第一類、第2種居民區準居民區 | 高度不到13米 表示面積:不到50平方米 |
其他的地區 | 高度:不到15米 表示面積:不到75平方米 |
- 用途地區"城鎮建設地圖信息系統·i mappi"(外部網站) 請確認dego。
- 在使用地鐵的外面,表示廣告物的時候,和該外面的面積的不到10分之一做在該地鐵的車輛的1的外面表示的廣告物的面積的共計。
- 和該外面(除去底面以及船舶的最淺的吃水和狀態的吃水線下的外面。)的面積的不到10分之一或者不到5平方米做使用汽車(限製在公共汽車(定期線路的公共汽車之內,除去)。)或者船舶的外面,表示的廣告物的面積的共計。
- 公共汽車(限製在公共汽車(定期線路的公共汽車之內,利用)的外面,表示的廣告物的面積的共計的上限除去該外面(前面以及底面)的面積的10分之一或者5平方米的哪個和廣闊的面積做,和不在車身的前面表示廣告物的做。)
- 不論上述規定,關於市長特別承認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到申請手續的頁
- 什麼不直接表示。
- 關於1個,和分別不到1張做纏的東西以及繞在上的廣告物(以下說"電線桿添加廣告物"。)等的數量,原則上統一那個位置以及規格。
- 在從地上1.2米到3米的範圍表示,設置纏的東西。
- 電線桿添加廣告物當做縱向不到1.2米,旁邊不到0.5米,使始自於電線桿的出來寬度當做不到0.6米。
- 在在道路上突出的時候,原則上在道路的核心的相反一側設置。
- 在道路上突出時候的廣告物的下端從路面在人行道當做超過2.5米,在車道(含有無人行道和車道的區別的道路。),從路面當做超過4.5米。
- 什麼不直接表示。但是在表示該路燈桿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名稱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 在從地上1.2米到3米的範圍表示,設置纏的東西。
- 在和廣告幕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使每1面的表示面積當做不到2平方米。
- 如上所述以外的廣告物當做縱向不到1.2米,旁邊不到0.5米,使始自於路燈桿的出來寬度當做不到0.6米。
- 在在道路上突出的時候,原則上在道路的核心的相反一側設置。
- 在道路上突出時候的廣告物的下端從路面在人行道當做超過2.5米,在車道(含有無人行道和車道的區別的道路。),從路面當做超過4.5米。
(1)使用公車站的標識的東西
使表示面積的共計當做該標識的表示面積的不到2分之一。
(2)使用消火栓標識的東西
- 當做縱向不到0.4米,旁邊不到0.8米。
- 在道路上突出時候的廣告物的下端從路面在人行道當做超過2.5米,在車道(含有無人行道和車道的區別的道路。),從路面當做超過4.5米。
在道路上突出時候的廣告物的下端從路面在人行道當做超過2.5米,在車道(含有無人行道和車道的區別的道路。),從路面當做超過4.5米。
每1面的表示面積使不到2平方米,縱向的長度當做不到2米。
使每1面的表示面積當做不到2平方米。
使每1的表示面積當做25平方米以內。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景觀調整課
電話:045-671-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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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50-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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