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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振興金融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4月1日

對象和融資

有關具有超過1年在市內主要的事務所的貿易的企業者

*NPO法人是對象外

融資條件

1出口資金
基金使用給基於出口合同的貨物的買進,生產,加工或者集聚物產的資金
融資額每1件7,000萬日圓以內
融資期間4個月以內
利率(年利)1.7%以內
償還方法總括償還
根據有關跟單匯票的金融買進費用或者出自TT匯款的出口貨物費用的通過銀行償還。
2進口資金
基金使用把在根據進口合同,進行的下一個類別舉起來的資金
A種
在a信用狀開設的情況下需要的保證金
在b進口保證行李租約的情況下需要的保證金
B種
進口匯票(見票即付進口匯票以及票據期限票據)的結算需要的資金
C種
匯款結算(TT匯款結算)需要的資金
融資額1億日圆以內
融資期間A種2個月以內
B種以及C種6個月以內
但是使B種在A種以及B種的併用的情況下可以應用。
利率(年利)1.7%以內
償還方法A種
宣判處以總括償還,信用狀或者進口保證行李租約債務完畢時,認定根據從金融機關受到償還的保證金償還。
B種以及C種
宣判處以總括償還或者分期付款償還。然而,在即使在融資期間中有也進口貨物被出售了的時候立即償還。
3國際押標金資金
基金使用來充當關係到伴隨國際投標的物品的出口或者進口的保證金的資金。但是限製在出自現金或者匯款(支票)的支付之內。
融資額5,000萬日圓以內
融資期間6個月以內
利率(年利)1.7%以內
償還方法宣判處以總括償還,根據從對方受到歸還的保證金償還。
4倉庫、港灣運輸資金
基金使用討論進出口行李的倉庫保管業,港灣運輸公司(陸送,水上運輸,航空運輸)需要的流通資金
融資額5,000萬日圓以內
融資期間1年以內
利率(年利)1.7%以內
償還方法總括償還或者分期付款償還

申請、辦理該服務的金融機構、諮商窗口

(國營公司)橫濱貿易協會(外部網站)電話:045-211-0282

到這個頁的諮商

經濟局中小企業振興部金融課

電話:045-671-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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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4-4867

郵件地址:ke-kiny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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