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在供政治活動使用的辦事處告示的廣告欄以及供招牌的種類使用的憑證的申請(新以及更新)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25日
在和公職的候選人以及那個公職的候選人有關係的後援團在為政治活動使用的辦事處告示廣告欄、招牌的種類的時候,被認定必須是表示管理關於該選舉的事務的選舉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地方的東西。(公職選舉法第143條第16項目以及第17項目)
另外,也被關於廣告欄、招牌的種類的布告數規定。
○ 橫濱市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憑證交付對象和選舉
1橫濱市長選舉
2橫濱市議員選舉
○ 在政治活動⽤辦事處設置廣告欄以及招牌的種類時候的條件
1總數(公職選舉法實施命令第110條的5第6號以及7號)
(1) 候選人是和橫濱市議員的選舉有關係的東西或者的時候在後援團是和該候選人有關係的東西(第6號)各6張
※ 在對政務調查辦事處的招牌表示姓名的時候,必須在這個頁數中對應。
(2) 候選人是和橫濱市長的選舉有關係的東西或者的時候在後援團是和該候選人有關係的東西(第7號)各10張
※ 後援團向神奈川縣選舉管理委員會作為政治團體報告,需要被登記。
在2 1的辦事處到2張(公職選舉法第143條第16項目)
3縱向150cm以內×旁邊40cm以內(公職選舉法第143條第17項目)
注釋! 有腳的東西也含有腿
4橫濱市選舉管理委員會出具的憑證被做表示(粘貼)的
被限製在在用於5政治活動上的辦事處的所在地使用的東西之內,不能在無辦事處的本質的地方(空地)告示。
○ 關於憑證的重新發放(請詢問詳細。)
在憑證變得不能為汙損或者破損用了的時候或者的時候在遺失了請做重新發行申請。
○ 關於申報事項的調動(請詢問詳細。)
在調動和關於憑證的申報事項相適合了的時候,請提交調動申請。
○ 關於憑證的歸還
在其中一個理由在其次中發生了的時候,請把憑證迅速歸還。
在停止了1招牌類的布告的時候
在改變了關係到2憑證的交付的選舉的種類的時候
在變得不是3公職的候選人或者後援團了的時候
○ 申請書的格式
1單據交付申請書
(1) 供公職的候選人個人使用(PDF:102KB)
(2) 同填寫例(PDF:179KB)
(3) 後援團用(PDF:138KB)
(4) 同填寫例(PDF:201KB)
2憑證重新發放申請書
(1) 供公職的候選人個人使用(PDF:102KB)
(2) 後援團用(PDF:120KB)
3誓約(憑證重新發行申請和同時介紹)
(1) 供公職的候選人個人使用(PDF:101KB)
(2) 後援團用(PDF:119KB)
4調動申請
(1) 供公職的候選人個人使用(PDF:102KB)
(2) 後援團用(PDF:120KB)
○ 關於憑證的咨詢處
橫濱市選舉管理委員會事務局選舉課選舉室電話:671-3336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頁ID:621-395-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