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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水路,下水道用地的占用許可的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1日
水路,下水道用地的占用許可
在公共下水道以及一般下水道(包括水路在內)的設施(包括用地在內)設立建造物之外的物件或者的時候在是其他的方法,并且占用想要做那套設施必須受到市長的許可。(橫濱市下水道條例第24條第1項目,第31條)
然而,在固定在公共下水道以及一般下水道的排水設施(明渠,暗溝)上,做橫穿,縱斷面,設置物件的時候需要基於下水道法24條第1項目的另外的許可。對公共下水道的排水設施的物件設置以及占用許可的申請
許可申請
占用許可的申請把必要事項填入申請格式(從橫濱市內電車孩子申請、申報系統(外部網站)的關鍵字搜索,和"物件設置以及占用許可"輸入,請下載必要材料),給必要材料追加,請向土木建築工程辦事處呈示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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