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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稅的納稅通知書被做運送之前需要手續的東西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月5日

 在市民稅、縣民稅(達以下,居民稅)的納稅通知書被做運送之前必須正做手續(含有申報表的介紹)
有不被可以應用的東西
 即使用所得稅的最終申報,反映不能用居民稅的稅額的計算可以應用也,對稅額造成影響。

 為此,請參照以下的代表性的情況,請提交確定申報書在申報期間裡必要手續
請做。
 ※因為有處理根據年齡分變成的東西所以請注意。

即使納稅通知書運送以後辦手續也不能可以應用的東西

代表性的東西是如下

① 關係到特定分紅的所得以及特定股份等的所得轉讓(※1) 

② 關係到上市股票的轉讓損失的盈虧統計以及轉入扣除(※1)
③ 關係到期貨交易的木工角尺結算的損失的轉入扣除
④ 居住用財產的重新購買等情況下的轉讓損失以及特定居住用財產的轉讓損失的盈虧統計以及轉入扣除
⑤ 關係到把居住用財產拿出去了時候的長期轉讓收入的納稅的特例

⑥ 被關於上市股票的股利收益以及所得轉讓希望所得稅和不同的納稅方式時候的手續(※1)

⑦ 住宅借款等特別扣除(※2)

(警告)
※正用1上市股票接受自動預扣稅(所得稅以及居民稅)制度的適用的股份的所得轉讓以及股利收益相當
    例子:正選擇自動預扣稅"有"的特定戶頭裡面的股份的所得轉讓以及股利收益
   2023年度(令和4年份)之前,需要在納稅通知書運送之前手續
   根據稅制修改,不過納稅通知書運送以後2024年度(令和5年份)以後可以手續
   所得稅和不同的納稅方式被2024年度(令和5年份)以後廢止了。

※2 2018年度(平成29年份)之前,需要在納稅通知書運送之前手續
    根據稅制修改,不過能納稅通知書運送以後2019年度(平成30年份)以後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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