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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稅稅制修改的通知(2018年度實施部分)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2月2日

從2018年度起實施的個人市民稅、縣民稅的稅制修改的內容,如下。

  1. 關於市民稅、縣民稅收入分配額的稅率變更(從道路府縣到指定城市的稅源移讓)
  2. 關於工資收入扣除的一部分修改
  3. 關於扣除醫療費的提出資料的簡略化

關於市民稅、縣民稅收入分配額的稅率變更(從道路府縣到指定城市的稅源移讓)

 關於被根據所得2018年度份的個人市民稅、縣民稅(被針對2017年份的所得指派的個人居民稅)征收的收入分配,市8%,縣2%和做的稅率變更迄今為止被用曾作為市6%,縣4%的稅率進行了。
 然而,因為收入分配的共計的稅率是10%的東西所以沒有出自這次稅率變更的承擔的增加
 這個是伴隨市立中小學的教職員的工資負擔或者班級組成標準等的權限被把從神奈川縣轉讓給橫濱市的的稅源移讓,并且相同的稅率變更在全國的政令指定城市進行。

出自個人市民稅和個人縣民稅的稅源移讓的稅率
 在轉讓之前轉讓以後
個人市民稅6%8%
個人道路府縣民稅4%2%


※關係到分別征稅(除去退休收入的分別征稅。)的稅率或者稅額扣除的比例被與收入分配同樣改變。

關於工資收入扣除的一部分修改

工資收入扣除的上限額被應用於的工資收入金額被對1,000萬日圓從1,200萬日圓起拉下,超過1,000萬日圓的情況的工資收入扣除的上限額對220萬日圆工資收入金額是變更了。

每適用年度的工資收入金額和工資收入扣除的上限額
 在修改之前修改以後
被在個人市民稅、縣民稅可以應用的年度2014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2018年度
以降
扣除的上限額被應用於的工資收入1,500萬日圓超1,200萬日圓超1,000萬日圓超
工資收入扣除的上限額245萬日圆230萬日圆220萬日圆

關於扣除醫療費的提出資料的簡略化

從2018年度份的市民稅、縣民稅的申報,"扣除醫療費的清單"的添加是必要的了代替發票的介紹。
但是因為為清單的填寫內容的確認從法定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有向區政府5年要求發票的出示或者介紹的情況所以在家裡保管發票有必要(根據臨時措施,不關於從2018年度到2020年度的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添加清單,跟以前一樣能依靠發票的添加或者出示。)。
另外,在給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書附加醫療費通知的時候,能簡化扣除醫療費的清單的記載,變得不需要也醫療費的發票的保存。和醫療費通知,下一個6項目被用健康保險工會發行的"醫療費的通知"記載了。
(1)被保險者的姓名
(2)受到療養的歲月
(3)受到療養的者
(4)受到療養的醫院、診療所、藥店等的名稱
(5)被保險者支付的醫療費的畫框
(6)入保者的名稱
扣除醫療費的清單或者serufumedikeshon稅制的清單在下載、印刷來自主頁。

到這個頁的諮商

財政局主稅部稅務課(不能關於個別的納稅內容、申報的諮商回答。)請詢問住在的區政府稅務課)

電話:045-67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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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4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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