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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的特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的課稅標準,價格變成根據地方稅法的規定本來課稅標準額(叫原則課稅標準額。),但是,關於住宅用地,課稅標準的特例被設定,被計算的額頭根據下邊的表是原則課稅標準額。
這個住宅用地的課稅標準的特例被在不到200平方米的部分的小規模住宅用地和超過200平方米的部分的一般住宅用地劃分,被可以應用。
區分 | 土地的使用狀況和面積區分 | 固定資產稅的 原則課稅標準額 |
都市計畫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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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住宅用地 | 住宅或者公寓等的用地的不到200平方米的部分(注解) | 價格*6份的1(特例率) | 價格*3份的1(特例率) |
一般住宅用地 | 超過住宅或者公寓等的用地的200平方米的部分(注解) | 價格*3份的1(特例率) | 價格*3份的2(特例率) |
非住宅用地 | 店鋪,工廠的住宅以外的用地以及空地 | 價格=原則課稅標準額 | 價格=原則課稅標準額 |
(備考)在公寓,公寓(戶數*200平方米)的情況下,以下的部分變成小規模住宅用地。
(注解)住宅用地的範圍到房屋的地面面積的10倍是。
[關於關係到住宅再建中的土地的特例]
在也在住宅1月1日(課稅日期和時間)當時關於再建中的土地滿足一定的要件的時候,變成住宅用地的課稅標準的特例的對象。
因為有申報表的介紹是必要的情況所以請詳細詢問做財產的所在的區的區政府稅務課土地負責部門。
農地的區分 | 對象和農地 |
---|---|
城鎮化區域耕地 | 是在城鎮化區域耕地裡面的農地受到生產綠地地區以及特定生產綠地的指定的東西之外的農地。 |
一般農地 | 主要作為城鎮化調整區域以及生產綠地地區裡面的農地(接受基於農地法的轉用的許可的農地但是被除去。)。 |
在在市街區域裡的農地,被認為是在與住宅用地大致相當的價格的基礎上征稅的,但是有為緩和與住宅用地的稅負擔的關係以及伴隨市街化的稅負擔的增加如下的特例,稅負擔被減輕本來。具體地用下一個特例率利用價格,要求原則課稅標準額。
- 固定資產稅:原則課稅標準額=價格*3份的1
- 都市計畫稅:原則課稅標準額=價格*3份的2
然而,關於農地法的轉用的申報被認為是的農地,沒有這個特例的適用。
咨詢處
在有不清楚的地方的時候,請詢問各區政府。
到這個頁的諮商
財政局主稅部固定資產稅課土地負責部門
電話:045-671-2258
電話:045-671-2258
傳真:045-64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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