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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地區的要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3月30日
在能進行市街地再開發計劃的地區(施行地區),除了個人實施的市街地再開發計劃之外需要作為市街地再開發計劃的城市規劃被決定。下邊的表是用來做都市計畫決定市街地再開發計劃的要件的概要。然而,為即使是個人實施的市街地再開發計劃也受到實施認可滿足下邊的表的第一類市街地再開發計劃的要件有必要。
事業的區別 | 用來做都市計畫決定的要件 |
---|---|
第一類市街地再開發計劃 | [如下所示被在城市重建方法第3條規定] |
第2種市街地再開發計劃 | [如下所示被用城市重建方法第3條的2規定] |
※"住宅用地"是道路或者公園在公共設施利用的用地以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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