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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集聚地方的扔法的規則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3日
請在收集日當天早晨在8點之前拿出。(請不要前一天的夜以及收集以後拿出。)
每隔品種半透明的裝入口袋,請拿出。
舊紙、舊衣布,不可燃垃圾,電池類(除去充電式電池以及鈕扣電池),滅火器,噴霧器,
請在各相符合頁確認空調·電視、冰箱、冷凍室、洗衣機、衣服烘乾機,個人電腦。
關於其他的垃圾的處理方法,請確認以下。
・鎳鎘電池/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
拿到再利用合作據點。再利用合作據點搜索(外部網站)
・鈕扣電池
拿到鈕扣電池回收合作商店。鈕扣電池回收合作店搜索(外部網站)
被被去出自自治會居委會的資源集體回收的資源物以及行政回收拿出的廢棄物的拿走被條例禁止。
在違反了的時候,可能有被判不到20萬日圆的罰款的事情。
請注意"無許可"的廢棄物回收業者!
到這個頁的諮商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的廢棄物對策部戶冢辦事處
電話:045-824-2580
電話:045-824-2580
傳真:045-82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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