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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的醫療補貼制度、詳細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因為關於相當表的下列,醫療費有被援助的情況所以請詢問(保險範圍以外診療不被可以應用)。在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受理小兒醫療費的補助、單親家庭醫療費補助、高額療養費支付制度。

兒童的醫療補貼制度一覽
名稱對象疾病年齡負擔
自立支援醫療行動不便,視覺聽覺殘疾,聲音、語言障礙,先天性內臟殘疾(用醫療機關治療的指定的)不足18歲
保育醫療結核、骨頭間接結核(用醫療機關接受住院治療的指定的)不足18歲
養育醫療出生發育不成熟的新生兒(用醫療機關接受住院治療的指定的)新生兒沒有
兒童慢性特定疾病醫療惡性新生物,腎臟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心疾,內分泌疾病,膠原性疾患,糖尿病,先天性代謝缺陷,血友病血液疾病,神經、筋疾病18歲未滿,但是到不足20歲可繼續

[受理窗口]
鶴見區政府機關兒童家庭支援課兒童家庭股(區政府3樓4號窗口)
電話:045-510-1797/FAX:045-51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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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鶴見區福利保健中心兒童家庭支援課

電話:045-510-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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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10-1887

郵件地址:tr-kodomokate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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