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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事信息用語解說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1日

解釋在工事信息使用了的用語。

根據法令
用語說明
建ri基於"建設再利用法"的申報(民間工程)
建再通知基於"建設再利用法"的通知(公共工程)
綱要在基於"關係到建築物的拆毀工程的指導綱要"的申報中,被報告民間工程
綱要公共在基於"關係到建築物的拆毀工程的指導綱要"的申報中,被報告公共工程
工程種類名稱
用語說明
拆毀工程建築物的拆毀工程(總計地面面積超過80平方米)
新建、增建工程建築物的新建或者增建工程(總計地面面積超過500平方米)
修理、模様替工事建築物的修理、模様替工事(承包金額超过1億日圆)
建築工程建築物以外的建造物的工程(承包金額超过500萬日圆)
不足80平方米拆毀工程建築物的拆毀工程(不足總計地面面積80平方米)
其他
用語說明
受理號碼正出具在做了申報書、通知的受理的時候記載受理號碼的"申報、通知濟封條"。封條被接受訂貨業者在施工現場告示的標識粘帖。
工程場所在地段號碼或者住所的表示方法刊登了工程場所。
工程開始預定日期用民間工程,最晚在工程開始7日之前必須最晚在工程開始之前用公共工程通知申報。準備事項可能工程開始之前依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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