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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事信息用語解說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31日
解釋在工事信息使用了的用語。
用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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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ri | 基於"建設再利用法"的申報(民間工程) |
建再通知 | 基於"建設再利用法"的通知(公共工程) |
綱要 | 在基於"關係到建築物的拆毀工程的指導綱要"的申報中,被報告民間工程 |
綱要公共 | 在基於"關係到建築物的拆毀工程的指導綱要"的申報中,被報告公共工程 |
用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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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毀工程 | 建築物的拆毀工程(總計地面面積超過80平方米) |
新建、增建工程 | 建築物的新建或者增建工程(總計地面面積超過500平方米) |
修理、模様替工事 | 建築物的修理、模様替工事(承包金額超过1億日圆) |
建築工程 | 建築物以外的建造物的工程(承包金額超过500萬日圆) |
不足80平方米拆毀工程 | 建築物的拆毀工程(不足總計地面面積80平方米) |
用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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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號碼 | 正出具在做了申報書、通知的受理的時候記載受理號碼的"申報、通知濟封條"。封條被接受訂貨業者在施工現場告示的標識粘帖。 |
工程場所 | 在地段號碼或者住所的表示方法刊登了工程場所。 |
工程開始預定日期 | 用民間工程,最晚在工程開始7日之前必須最晚在工程開始之前用公共工程通知申報。準備事項可能工程開始之前依然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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