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消防相彼此支援協約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2日
(1)橫濱市以及在日本的美國海軍
制定1985年11月25日
最近修改2008年2月1日
這項協約和橫濱市安全管理局長在在日本的美國海軍司令官之間在2008年2月1日簽訂了。
根據
因為被承認為因為正保持用來鎮壓能把在那個管理的區域裡都放在這裡上的火災以及其他的災害(以下說"火災"。)等的緊急狀態的人材以及裝備所以分別希望能針對那個管理的區域利用的消防能力的增大,相彼此管理的區域鄰接被承認能在火災的緊急狀態相互援助,簽訂這樣的協約的是橫濱市安全管理局以及美國海軍部的方針,并且同這些條件一致的互相援助的這項協約見效,并且最好,并且能實施以及相互有利所以以下締結協議。
1根據這項協約,提供的支援被分別的消防機關的技術上的長製作,認定被經過審核的具體部分計劃以及運營手續(據說"運營手續以下比較細"。)實現従tsute。
或者實際上2屬於這項協約的當事人的一方面的消防機關的上座指揮者是那場火災現場,并且在和必要承認支援請求了的時候活動中的消防機關的上座指揮者不論什麼時候根據這項協約,認定能請求火災防禦的支援。在這種情況,認定接受支援的請求的消防機關的上座指揮者立即處理下一種措施。
(1) 立即決定應該派遣什麼樣的人材以及裝備。
(2) 根據這項協約,受到請求的上座指揮者判斷應該派遣的人材以及裝備,指示任務的shitanochi讓出動。
3不是基於這項協約的支援的供給被強制的東西。但是,在接受支援的請求的消防機關,認定不能援助的理由有時立即也通知請求一側大致意思。
4認定這項協約的各當事人關於針對經過這項協約的進行針對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什麼樣的損失,損害,個人損害或者死亡的補償放棄所有的索取權。
認定基於這項協約的支援無償地也從這項協約的當事人的哪一方面的一側提供5。
請求6支援的消防機關的上座指揮者當做具有消防活動的全責的東西。但是提供支援的消防機關的上座指揮者被分別的消防機關的技術上的長製作,跟隨經過審核的運營手續細目,認定能調節消防活動。
7基於這項協約的雙方當事人的所屬消防機關的幹部以及隊員根據時機進行以對分別的地區的精通在對互惠的基礎適合立tsute,各設施的保安上的限制的範圍中為目的向導從屬於的訪問,認定是聯合,并且盡可能地實施給警戒防衛製定計劃的現場討論以及訓練、演習。
認定關於這項協約的所有的修改給行動,協議書根據文件附加8。
在9這項協約從記載的日對本文生效,依靠相彼此的同意,或者針對另一方面從一方面解除出自文件的60日前面的預告omotsute之前和具有那種效力的東西做。
10認定這項協約生效的日omotsute,下一項消防相彼此支援協約失掉效力。
・ 與橫濱市消防局和在日本的美國海軍橫須賀基地司令官的"消防相彼此支援協約"
(1985年11月25日)
作為以上的證明,雙方當事人在這項協約上在如上所述記載的年月日在橫濱市和在日本的美國海軍司令部簽字了。
用作為hitoshiku正文的日語以及英語製作各2封本文了。
所屬 | 橫濱市安全管理局 | 在日本的美國海軍司令部 |
---|---|---|
助手職業的名稱 | 局長 | 司令官海軍少將 |
姓名 | 橘川和夫 | 詹姆斯·D·凱利 |
(2)橫濱市以及在日本的美國陸軍
制定1984年1月17日
最近修改2006年4月1日
橫濱市安全管理局長和在日本的美國陸軍基地管理隊長為保護人命和財產不受火災以及其他的災害侵害有那個預防,警戒防衛上的責任,關於消防活動互相援助的認為以及好處合適,希望雙方簽訂援助分別的責任地區的消防活動的互相援助的協約的。所以,根據具有被如下指定的正當的權限的代表人實施這項協約。
(互相援助)
第1條橫濱市安全管理局長為在有了在日本的米陸軍基地管理隊長或者雙方批準的代理人的支援請求的時候援助請求的機關的消防活動認定和火災防禦的人材相互派遣裝備。
2橫濱市安全管理局長,在日本的米陸軍基地管理隊長或者那個代理人在判斷是消防部隊的支援派遣在獨特的業務是顯著的妨礙了的時候,認定保留中止那個派遣的權利。
(支援區域)
認定關於如下列舉的區域援助第2條橫濱市安全管理局長以及在日本的美國陸軍基地管理隊長的火災防禦的人材以及裝備。
(1) 橫濱市安全管理局長援助的區域當做橫濱市區域內的在日本的美國陸軍設施。
(2) 在日本的美國陸軍基地管理隊長援助的區域當做橫濱市內的在日本的美國陸軍設施附近。
(支援的請求)
認定用在橫濱市安全管理局和在日本的美國陸軍之間設置的專用電話進行第3條支援的請求。
(指揮和統治)
認定第4條支援消防部隊接受支援請求一側的最高指揮者的指揮。
認定在判斷2支援請求一側的最高指揮者火災被鎮壓,或者不需要支援了的時候解除支援消防部隊的任務。
(償還和補償)
認定相互放棄對出自第5條支援的人材的負傷,死亡以及裝備的損害的索取權。
認定由於基於這項協約的所有的支援需要的經費相互承擔2。
(效力的發生)
第6條從這項協約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的時間點起發揮效力。另外,以前交換的橫濱市安全管理局和與在日本的美國陸軍的口頭或者出自書面的全部的協約廢止這個。
(修改和廢止)
認定能根據這項協約的內容能根據哪一方面的當事人的請求不論什麼時候重新審查第7條,獲得勝利的相彼此的當事人的同意修改。
這項協約根據出自哪一方面的當事人的書面的告示不論什麼時候討論2,認定被廢止。
(協約的保管)
認定這項協約也使第8條和日語以及英語當做正本,製作各1封,雙方當事人保管。
具有正當的權限的雙方當事人作為協約締結的證簽字。
2006年4月1日
所屬 | 橫濱市安全管理局 | 在日本的美國陸軍基地管理隊長 |
---|---|---|
助手職業的名稱 | 局長 | 陸軍上校(工兵科) |
姓名 | 橘川和夫 | 加蘭H.威廉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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