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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想使用短期居留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6日
A
短期居留短期根據合同是入設施,接受護理或者機能訓練的服務。在能作為介護保險的家居服務使用的短期居留,有(1)短期進入設施生活護理(特別養老院的福利施設的短期居留),(2)短期進入設施療養護理(老人保健設施以及醫療設施的短期居留)的2種。
對象者
被對需要支援1-2或者需要看護1-5用需要看護認定批準的。沒有收入限制。
進入設施申請方法
請向各設施通過關懷經理申請直接。
關於費用負擔
以介護保險向設施支付能規定的利用者負擔(護理費用的1成,2成或者3成)和伙食費,居住費,日常生活費。在使用了接送服務的時候,請支付所規定的金額。
其他
在橫濱市,正實施除了介護保險的短期居留之外以沒正受到需要看護認定的為對象的生活支援短期居留事業。請向各區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詢問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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