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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會居委會規章例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3月16日

這條規章例被在自治會居委會成立之際新製作規章,是給被修改的時候的參考例。作為規章配合地區的實際情況的的建設的時候的參考,請有用。
然而,在被取得出自地方自治法的法人身份的時候要遵照同法的規定的內容有必要。詳細的,請詢問區政府地區振興課。

制定○○年齡○月○日期
最近修改○○年齡○月○日期

第1章總則

(名稱以及辦事處)
本第1條會稱為○○會(以下說"本會"。),把辦事處放在橫濱市○○區○○町○輪到○號上。
(注釋)能認定"放在會長家上把辦事處"。

(區域)
和從橫濱市○○區○○町○輪到○號到○輪到○號的區域做本第2條會的區域。

(會員)
本第3條會的會員在定為第2條的區域有具有地址的家庭,構成。
認定入會以及想要退會的者向會長到2條會報告。
在3條會有了入會的申報的時候,不可以無正當理由而拒絕這個。
認定在4會員相當下一個各號的1的時候退會了。
(1)在變得不在定為第2條的區域裡有地址了的時候
(2)在有了把比本人定為第3條第2項目的退會的申報的時候
5會員死亡或者的時候在受到了丟失宣告喪失那種資格。

(目的)
本第4條會策劃會員相彼此的和睦以及福利的增進,為目的以因為從事地區課題的解決所以居住,在好的地域社會的形成做資。

(事業)
本第5條會為實現第4條的目的進行下一種事業。
(1)關於會員相彼此的和睦
(2)關於清掃,美化等的環境整備
(3)關於防災,防火,交通安全
(4)關於地區的福利
(5)關於居民相彼此的聯絡,公關
(6)○關於○會館的維護管理
(7)・・・・・・

第2章董事

(注釋),跟董事,把那次設置以及人數,職責記錄下來在規章中最好。(在被根據會的規模的必要設置部長或者班長的時候,在規章中表明也最好)

(董事的類別)
把下一個董事放在本第6條會上。
(1)1名會長
(2)副會長○名
(3)會計○名
(4)○○部長○名
(5)1名各班長組
(6)監察員○名

(董事的選任)
第7條會長,副會長,會計以及監察員從會員中在總會選。
會長從會員中委托2部長。
3班長根據互選從各班的會員中選出。
不能和會長,副會長以及其他的董事兼任4監察員。

(董事的職務)
第8條董事進行下一個職務。
(1)會長代表本會,總結會務。
(2)在對會長有事故的時候或者的時候在輔助會長,缺少了會長副會長做代理那個職務。
(3)會計處理本會的會計工作。
(4)部長受到會長的生命,分擔會務。(例子:總務負責,發言人,環境整備負責,防止犯罪負責,交通安全負責,福利負責,青少年負責,會館負責)
(5)班長承擔與會員的聯絡調整。
(6)監察員關於本會的會計工作以及業務執行監查,每年在定期總會報告。在在關於會計工作以及業務執行發現不整齊的事實了的時候和什麼向總會報告做,承認為報告有必要的時候,要臨時的全體會議的召開。

(董事的任期)
第9條董事的任期,宣判處以○年。但是不妨礙再次擔任。
被2補缺選的董事的任期,宣判處以前任者的殘留任期期間。

(董事的解職)
在違反了規章的時候或者的時候在第10條董事做了傷害本會的名譽的行為能根據總會的通過免除。

第3章總會

(注釋)什麼為了疑問不在會員之間關於那種構成以及表決權的設定以及成立的要件以及出席者,通過數,委托書的處理作為自治會居委會的最好的決策者發生總會是規章,并且明確規定最好。

(總會的構成)
第11條總會有全會員,構成。

(總會的類別)
第12條總會當做定期總會以及臨時的全體會議。
每年在○月舉行2定期總會。
在3臨時的全體會議承認需要會長了的時候,在在從全會員的○份的超過1顯示作為會議的目的的事項,有了要求的時候涉及,從監察員根據第8條第1項目第6號的規定有要求了的時候舉行。

(總會的招集)
會長招集第13條總會。
在招集2總會的時候,針對會員,顯示會議的目的,內容,時間日期以及地方,必須最晚在會議的○日之前通知。

(總會的審議事項)
第14條總會審議下一條事項,表決。
(1)關於事業計劃以及事業報告的事項
(2)關於預算以及結算的事項
(3)關於董事的選任以及解職的事項
(4)關於規章的變更的事項
(5)・・・・・・
(6)其他的重要事項

(總會的議長)
第15條總會的議長從出席那次總會的會員中選。
(注釋)能認定"總會的議長當做會長"。

(總會的法定人數)
如果沒有全會員的超過2分之一出席的話,不能舉行第16條總會。

(總會的通過)
以出席的會員的大多數決定第17條總會的議事,在可否同數的時候,順便到議長決計的地方去。

(會員的表決權)
第18條會員有每一個的1票的表決權。

(總會的書面表決)
不能為第19條不可避免的理由出席總會的會員關於事先被通知的事項有書面,表決或者能委任為作為代理人在其他的會員表決。
關於2前項情況下的第16條以及第17條的規定的適用,考慮那名會員出席了。

(總會的會議記錄)
關於第20條總會的議事,必須製作記載下一條事項的會議記錄。
(1)時間日期以及地方
(2)會員的東西當時數量以及出席人數(包括提交委托書以及書面表決書的會員在內)
(3)召開目的,審議事項以及通過事項
(4)議事的過程的概要以及其結果
(5)……
超過被在議長以及那次總會選的會議記錄署名人○名的簽字必須在2會議記錄上蓋章。

第4章幹部會議
(幹部會議的構成)
第21條幹部會議有董事(監察員之外的),構成。

(幹部會議的招集)
第22條幹部會議在承認需要會長了的時候,招集。

(幹部會議的審議事項)
第23條幹部會議會長成為議長,審議下一條事項,表決。
(1)應該在總會做討論的事項
(2)關於被在總會表決的事項的執行的事項
(3)……
(4)關於不另外需要總會的通過的會務的執行的事項

第5章會計
(經費)
以會費之外的收入猜中本第24條會的經費。

(會費)
本第25條會的會費每1戶當做月資費○日圓。

(財政年度)
本第26條會的財政年度每年在4月1日開始,在明年3月31日結束。

第6章小規則
(付托)
會長經過總會或者幹部會議的通過除了把第27條定為這條規章的東西以外特別地規定需要的事項。

附則
這條規章從○○年齡○月○日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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