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綠區東本鄉台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045-671-266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323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126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形態,用地以及位置必須依靠在下一個各號規定的標準。但是在在不與第1條的目的相反的東西定為第7條的工作委員會承認了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 認定以下聲明建築物的用途。
a別墅的住宅
住戸數量在i共同住宅或者平房作為不到2的東西
用政令第130條的3在兼任和辦事處,店鋪之外這些在u住宅類似的用途的東西中規定的東西
誒,診療所
(2) 建築物的高度認定9米,所的高度不從地盤表面從地盤表面分別超出7.5米。
(3) 地下之外的層數當做不到2。
(4) 認定不可以用地的分割。
(5)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鄰地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米。但是,關於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a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米的。
所的高度是不到2.3米以及在和i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除去汽車庫。)供應,5平方米以內有地面面積的共計。
u所的高度是不到2.3米的汽車庫
誒,老虎窗,陽台或者門
為了打開PDF形式的文件有另外的PDF領導人需要的情況。
無償地能從Adobe公司下載沒有的。
對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頁ID:164-207-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