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對著作權者的補償金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6月1日
補償
在實施者隨著事業的實施給予著作權者出自到建築物的除卻以及地區外面的搬家的經濟的損失了的時候,關於那些損失,對普通應該發生的損失補償有必要。
在因為被指定了臨時換地所以除卻做的必要在過去的住宅用地上發生某一座建築物,著作權者親自做除卻的時候,進行對建築物的除卻費以及再築費等補償的"物件遷移賠償"。
另外,是地區外面,并且進行對發生的房租補償的"打斷遷移賠償"有必要在不在指定了臨時換地的時候能根據事業的方便臨時使用過去地方和臨時換地而一旦搬遷到地區外面的時候。
物件遷移賠償
在把某一座建築物,建造物,立竹木根據臨時換地指定在過去的住宅用地上搬遷有必要的時候,在著作權者之間和實施者簽訂補償合同,對普通隨著搬家發生的損失補償。
種類 | 內容 |
---|---|
建築物遷移賠償 | 決定人們認為普通妥當的搬家方法,關於考慮到該建築物的經過年數計算的費用補償。 |
建造物補償 | 關於門,圍牆等的建造物,關於普通由於搬家或者新設需要的費用補償。 |
立竹木補償 | 關於園藝樹木,關於普通由於移植或者采伐需要的費用補償。 |
動產遷移賠償 | 在把建築物搬遷的時候,為把家產或者商品等的動產搬遷普通關於需要的費用補償。 |
營業補償 | 在承認必須停止銷售以及製造的營業因為把店鋪或者工廠搬遷所以一時的時候,關於因為停業所以普通發生的收益資源補償。 |
房租減少收入補償 | 在被把正出租的建築物搬遷的承認不能得到搬家期間中的租金的時候,普通關於發生的房租的減少收入適合額頭補償。 |
租房人補償 | 關於為租房,租房被認為是搬遷的建築物的當時借相似程度的家,戶型普通需要的費用補償。 |
臨時住所補償 | 在需要建築物的搬家期間中的臨時居住的時候,在實際上被在搬遷的建築物居住在的,關於普通需要的費用補償臨時居住。 |
搬家雜費補償 | 關於法令上的手續需要的普通需要的費用補償。 |
打斷遷移賠償
根據臨時換地指定,變得不能使用過去的住宅用地,使用臨時換地,但是有過去的住宅用地和臨時換地的兩者不能根據工程的進度使用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住宅用地的使用被中止,稱呼對這個期間發生的損失的補償的事情為打斷遷移賠償。
在在在地區用在過去的住宅用地的房屋作為這種補償的例子生活的著作權者以外一旦,并且搬遷的必要發生了的時候能使用臨時換地是臨時住所之前,并且對用來過生活的房租補償。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市區整備部市區整備調整課
電話:045-671-2695
電話:045-671-2695
傳真:045-664-7694
頁ID:239-78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