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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面線的指定(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21日
出自建築基準法第46條的牆面線的指定
關於牆面線指定區域,能在城鎮建設地圖信息"i-城市中年雅皮士"(外部網站)看。
在橫濱市,下列的6個地方被現在指定。
橫濱市公告第82號(1955年11月25日)摘錄
基在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的規定來,對從地盤面到高3米的部分在1.8米從從中區元町1丁目19門牌的前方至同5丁目196門牌的前方的道路(市建道路元町中村線)兩側的道路界線後退的位置指定牆面線。
橫濱市公告第5號(1957年1月5日)摘錄
基在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的規定來,對高3.5米的部分從指定地盤面在1米後退到從從中區伊勢佐木町份至宮川橋的道路的兩側的道路界線的位置指定牆面線。
橫濱市公告第196號(1973年8月25日)摘錄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的規定,從中區蓬萊町1丁目1門牌的1到同市鎮3丁目115門牌,對從地盤面到高3.5米的部分從在長者町4丁目10門牌的14之前從萬代町1丁目2門牌的10至的大路公園 大通公園兩側道路的界線在1.5米後退的位置指定牆面線。
橫濱市公告第174號(1977年7月15日)摘錄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的規定,對從地盤面到高3米的部分在1.8米從道路的界線在從橫濱市中區石川町1丁目最前頭至第15個的道路的兩側的用地後退到的位置指定牆面線。
橫濱市公告第189號(1978年6月5日)摘錄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的規定,是水平距離,并且2.0米對從地盤面到3.0米的部分在和經過南面門通比橫濱市中區山下町地裡面的前田橋至中華街東門的道路接觸的用地從道路的界線在後退的位置指定牆面線。
橫濱市公告第123號(1986年3月25日)摘錄
根據建築基準法第46條第1項目的規定,在從從橫濱市港北區綱島西2丁目第292個的2到第796個1以及第657個的1到第823個1的區間的道路的兩側的用地,調整建築物的位置,為策劃那種環境的提高對從地盤面到高3.3米的部分從道路界線在3米(第870個1以及第869個4.7米)後退的位置指定牆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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