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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個人電腦的再利用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6月29日
A
變得在家庭不需要的個人電腦(本體、顯示器)根據"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在各廠商回收,正再利用。請詢問直接廠商。
在自製個人電腦以及從日本撤退的海外廠商的個人電腦的情況下,一般社團法人個人電腦3R推進協會(電話號碼03-5282-7685)正回收。
然而,因為不變成這個對象所以在"大件垃圾",50cm未滿的在超過50cm的情況下的時候長的邊緣最作為"燃燒的垃圾"拿出印表機,掃描器,鍵盤等的周邊機器以及文字處理機。
另外,請在在市內設置的小型家電回收箱拿出用不足在投入口(30cm*15cm)裡的長30cm的個人電腦的電、電池工作的產品。
在正在各區的區政府、收集辦事處設置的專用箱去掉電池了之後請投入。
然而,請在下列的相關QA關於變得不需要的個人電腦確認在營業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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