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C-006:保土谷星川2丁目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1987年7月15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02年6月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方針附図的圖片
計劃圖

・計劃書
名稱 保土谷星川2丁目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保土谷區星川2丁目以及星川3丁目
面積 大約4.6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逮捕在相模鐵道星川站的前面位於的本地區的工廠搬家的機會,和住工混在的解除一起,策劃業務、商業設施等的充實和都市型住宅的維修,適合有魅力的地區的據點的街景為目的以什麼被形成。
土地使用的方針 3劃分地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引導土地使用。
1業務、商業派的地區
發揮在星川站的前面位於的條件,策劃業務、商業功能的集聚,策劃地區經濟的活性化和就業人口的擴大。
2住宅系的地區
為作為全體當做有調和的市鎮一邊考慮周邊環境,一邊策劃質量的高的住宅設施的位置。
3公共、公益地區
為區民以及附近居民的便利性提高,策劃公共、公益性的利用。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為策劃舒適的步行者空間的維修在街區裡適當安置人行道狀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空地,廣場。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一邊為當建築物的維修的時候確保被附近居民打開的開放空間充分考慮對日照,通風,景觀等的周邊環境的影響,一邊策劃建築物的高度利用。
為此,關於建築物的用途,壁面的位置,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設定需要的標準。
・計劃書(繼續)
c-006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 幅員4.5m延長約120m(住宅系的地區裡面的)
人行道信
空地
幅員2m延長約640m(按照計劃圖表示)
廣場 面積約2,500m2(住宅系的地區裡面的)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業務、商業派的地區 住宅系的地區
面積 大約1.5ha 大約1.5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1住宅
2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
和3卡拉OK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4 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或者在場外車券銷售區
5劇場,電影院,劇場或者觀賞場所
6公眾浴場
和7老人福利中心,兒童福利設施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8汽車駕駛學校
從事9貸庫業的倉庫
10畜捨
在11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之外的)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1共同住宅
附屬於2前期的建築物的東西
建築物的容積率的最大值 10分之三十 10分之二十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 10分之六 10分之四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關於和公共用走廊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45m。
必須認定2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不在以下舉起來的東西之上。
(1) 利用,在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相反一側的界線的水平距離得到1.5的東西。
但是在和建築物的用地和超過2道路接觸或者在公園,廣場,線路敷若shikuha河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接觸的時候使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2條以及第134條的規定可以應用。
(2)把10m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的0.6倍上加在的東西。
但是在前面道路的相反一側有和水面,線路敷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的時候把該道路中心線認為是衹在水面,線路敷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的寬度的2分之一外側。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45m。
必須認定2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不在以下舉起來的東西之上。
(1)利用,在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相反一側的界線的水平距離得到1.25的東西。
但是在和建築物的用地和超過2道路接觸或者在公園,廣場,線路敷若shikuha河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接觸的時候使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2條以及第134條的規定可以應用。
(2)把7.5m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與公共、公益地區的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的0.55倍上加在的東西。
但是在前面道路的相反一側有和水面,線路敷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的時候把該道路中心線認為是衹在水面,線路敷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的寬度的2分之一外側。
建築物的設計的限制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被從外壁之外戶外做望見的部分以及獨立設置建造的戶外廣告等的設計考慮了到周圍的景觀調和。

≪關於能放在地區計劃的區域裡的行為的申報≫
・在公共、公益地區,因為地區整備計畫沒被規定所以,不需要申報。
保土谷星川2丁目地區也被在城鎮建設協議地區指定。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郵件地址:tb-chiikimachika@city.yokohama.jp

回到前面的頁

頁ID:470-17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