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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9:保土谷佛向町住宅區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4年10月15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地區的區分的圖片
地區的區分

地區設施的圖片
地區設施

・計劃書
名稱 保土谷佛向町住宅區地區地區計劃
位置 橫濱市保土谷區佛向町
面積 大約4.3ha

領域
no

詳細



以及
bi


no

地區計劃的目標 本地區位於相模鐵道和田町站的西南約500m,是被在1961年日本住宅公團(現都市基礎整備公團)維修保養的住宅住宅區。地區裡面的中層住宅因為過去了所以老朽化正通過超過40年建設以後進,在低的狀況有也居住水平。
"大城市地區的住宅涉及本地區被定位,作為促進根據公共的住宅的再建"策劃居住水平的提高和土地的有效利用的的在住宅地的出自關於供給的促進的特別措施法的住宅以及重點策劃住宅地的供給的地區。為此,再一次維修保養現狀的中層住宅,以居住水平的提高和高質量的住宅的供給,良好的居住環境維修為目標。
一邊考慮周邊地區的環境,一邊策劃地區裡面的計劃性的合理的土地使用和良好的居住環境的維修,與此同時本地區計劃為目的以綠形成富裕的丘陵地的環境和協調的街景的。
土地使用的方針 為實現地區計劃的目標3劃分地區,根據下一項方針分別引導土地使用。
1 A地區
一邊為作為全體宣判處以有調和的良好的環境的住宅地在周邊環境考慮,一邊策劃中高層的共同住宅的位置。
2 B地區
不僅中高層的共同住宅而且,為區民以及附近居民的便利性提高策劃公益設施的位置。
3 C地區
為保全綠豐富的丘陵地的環境進行綠地的適當的維持、保全。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沿著和1地區東西方的接觸中的道路維修保養人行道狀空地,與此同時地區裡維修保養3個地方廣場。
為前往2相模鐵道和田町站的步行者的便利,在地區中間維修保養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
為策劃3居住環境的提高設立公園,綠地,公共空地。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為確保廣場,綠地,一邊策劃地區的高度的利用,一邊形成良好的居住環境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綠化的方針 為形成良好的環境策劃建築物的用地以及公園等的積極的綠化。
・計劃書(繼續)
地區整備計畫
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人行道狀空地 幅員2.0m 延長約370m
幅員1.0m 延長約310m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 幅員2.0m 延長約60m
公園 1個地方 面積大約0.26ha
廣場 3個地方 面積大約0.19ha
綠地 1個地方 面積大約0.35ha
公共空地 面積大約0.43ha
核算

東西

ni


ru
事情
地區的區分 名稱 A地區 B地區 C地區
面積 大約3.4ha 大約0.5ha 大約0.4ha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1. 共同住宅
  2. 和學校,圖書館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3. 和養老院,托兒所,身體殘疾者福利院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4. 診療所
  5. 和老人福利中心,兒童福利設施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6. 在和店鋪,飲食店之外這些類似的用途的東西中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以下說"令",在)第130條的5-3規定的東西
  7. 在在令第130條的4或者令第130條的5-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東西(除去和養老院,托兒所,身體殘疾者福利院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8. 附屬於前面的各號的建築物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1. 在和保齡球場,滑冰場,遊泳池之外這些類似的令第130條的6-2規定的運動設施
  2. 飯店或者旅館
  3. 汽車駕駛學校
  4. 工廠(除去令第130條的用6規定的東西)
  5. 令第130條的對7規定的規模的畜捨
  6. 在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1. 在警察辦事處,公用電話所另外和這些類似的令第130條的對4規定的公益上需要的東西
  2. 附屬於前面的各號的建築物的東西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比的最大值 10分之四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500m2以及住戸數花50m2。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1. 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2. 作為在和圖書館,管理辦公室其他這些類似的居住者的共同的便利供應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2m。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1.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45m。
  2.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0.6的東西在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中心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正北方方向的水平距離加上7m的東西以下做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3. 必須和對利用,得到1.25的東西在從該部分到前面道路的相反一側的界線或者鄰地界線的水平距離加上15m的東西以下做建築物的各部分的高度。
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和周圍的景觀調和了。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和有和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柵欄的基礎,門柱,大門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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