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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1:戶冢駅前中央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8年3月14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17年7月14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
計畫附図
名稱 | 戶冢駅前中央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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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戶冢區戶冢町,矢部町以及吉田町 | |
面積 | 大約9.6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o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JR以及地下鐵戶冢站的周圍被在"橫濱街上期計劃"定位在把作為火車站周圍的據點有個性和魅力的城鎮建設重點推進把,另外,是戶冢站周邊地區構想圖,并且,作為業務,商業,文化等的多種多樣的功能在橫濱市都市計畫基本方案、戶冢區計劃集聚的都市據點,被和改進保養的地區定位形成沿途的熱鬧的地區以及居住環境。另外,戶冢站前地區中央土地區劃整理事業或者戶冢站西口第1地區第2種市街地再開發計劃等的市區整備被在戶冢站的東西附近進行。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根據地區的特殊性,根據下一項方針引導土地使用。 (A商業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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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A商業區域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和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為多種多樣的功能集聚的商業區的形成,國道1號等的一部分的沿途的熱鬧創出規定。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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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方 區 no 區 分 |
名稱 | A商業區域 | ||
A-1地區 | A-2地區 | A-3地區 | |||
面積(ha) | 約0.6 | 約1.2 | 約2.4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在和1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接觸中的用地,在該建築物的用地和包括與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界線在內的垂直平面垂直反射作為住宅,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的東西用而在建築物的1樓部分中供應的部分(限製在面臨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部分之內。)的東西的水平方向的長度的共計是在同方面垂直反射該建築物的1樓部分(限製在面臨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部分之內。)的東西的水平方向的長度的作為超過2分之一的東西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和關係到從屬於1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3※規定ni的東西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在和1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接觸中的用地,在該建築物的用地和包括與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界線在內的垂直平面垂直反射作為住宅,共同住宅,宿捨或者寄宿的東西用而在建築物的1樓部分中供應的部分(限製在面臨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部分之內。)的東西的水平方向的長度的共計是在同方面垂直反射該建築物的1樓部分(限製在面臨國道1號的一部分的部分之內。)的東西的水平方向的長度的作為超過2分之一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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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 | - | - | ||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 - | - | - | ||
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 | 認定1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考慮了與周圍的調和,認定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者裝飾。 |
認定1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考慮了與周圍的調和,認定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者裝飾。 |
認定1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考慮了與周圍的調和,認定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者裝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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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 | - | -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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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方 區 no 區 分 |
名稱 | B住宅區域 | C地區 | |||
B-1地區 | B-2地區 | B-3地區 | B-4地區 | ||||
面積(ha) | 約0.7 | 約0.5 | 約2.6 | 約0.2 | 約1.0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1辦事處,店鋪以及飲食店(在該用途供應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150平方米以內獲得勝利的該建築物住宅或者在共同住宅的用途供應的部分的地面面積的共計該建築物的地面面積的共計的超過2分之一的東西之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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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0.6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
- | 和超過0.6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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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10m。 |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15m。 |
1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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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 | 認定1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考慮了與周圍的調和,認定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或者裝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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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對面向道路的部分設立的圍牆或者柵欄和以下舉起來的結構做。 |
對面向道路的部分設立的圍牆或者柵欄和以下舉起來的結構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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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基準法的被修改(2018年4月1日實施)"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記載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3被在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5修改。
≪關於能放在地區計劃的區域裡的行為的申報≫
C地區為地區整備計畫的全項目根據建築基準法,被作為限制在地區計劃條例規定對申報關於進行建築確認申請的行為而言是不需要的。
在戶冢駅前中央地區地區的計劃區域,橫濱市批準的地區城鎮建設規則被規定。詳細的,請看下一個頁。
"亮的市鎮社區戶冢規則"以及"東海道戶冢投宿處城鎮建設規則"
另外,關於地區城鎮建設規則的手續,請看下一個頁。
地區城鎮建設規則的協議和申報
到這個頁的諮商
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電話:045-671-2667
傳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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