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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丘A地區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045-671-266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396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146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形態,結構,用地以及位置必須依靠在下一個各號規定的標準。
(1) 建築物的用途當做別墅專用住宅(含有2戶同居住宅。)或者醫院(除去獸醫院。)併用住宅。但是關於承認在公益設施定為第7條的工作委員會不與第1條的目的相反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2) 認定建築物的所的高度不從地盤表面超出7.5m。
(3) 認定不可以用地的分割。
(4) 認定不可以用地的地盤表面的變更。但是關於停車場以及台階,用來建造供輪椅使用的斜面的切土以及盛土不是這個限度。
(5) 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用地界線的距離當做超過1m。但是,關於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來自i下端的地板的高度是超過30cm,并且50cm不足的,并且來自壁面的水平距離在周圍的外面獲得勝利的外觀面積的超過1/2作為窗的老虎窗。
5m2以內有在和ro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汽車庫之外的)供應,所的高度不到2.3m戰勝的地面面積的共計的東西。
在ha汽車庫的用途供應的東西。
(6) 用地的境界當做原則樹籬,認定柵欄關於建造物的設置得到定為第7條的工作委員會的承認。
(7) 認定不可以擋土牆的結構的變更。但是關於承認定為第7條的工作委員會不與第1條的目的相反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8) 認定建築物或者凳子,走廊等的建造物比面向用地界線的擋土牆伸展,建造或者不能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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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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