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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時間表別所台住宅地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3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109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412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建築物的限制)
和出自在下一個每個號規定的標準的東西做定為第8條前條的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地,位置,用途以及形態。
(1)建築物的用途別墅個人專用住宅以及醫院併用住宅(除去獸醫院。)宣判處以,店鋪併用住宅。(對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3舉起來起作用)
(2)層數除了地下之外當做不到2。
(3)到外壁或者道路界線的距離使到鄰地界線的距離超過1m又當做超過0.6m。但是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5條的5※在適應no規定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4)來自地盤表面的高度認定9m,所的高度不分別超出6.5m。
(5)和定為(4)號的地盤方面,和這個協定的締結時的住宅用地的地盤表面做。
(6)分割1區畫的用地,不可以使用。
※分歧正在被在協定書建築基準法的修改上記載的條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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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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