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繳納方法變更的通知"(國民健康保險費轉帳開始的通知)到了,但是已經在繳納書放好。最好怎麼辦?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26日
A
放好太多了的保險費來充當還沒正付的期的保險費。在沒剩下把應該收入的發貨期限的時候,退還。
回答負責:
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第27個)
電話:045-540-2350 FAX:045-540-2355
到這個頁的諮商
港北區福利保健中心保險養老金課
電話:045-540-2349
電話:045-540-2349
傳真:045-540-2355
頁ID:437-08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