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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遺失了國民健康保險證。最好怎麼辦?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26日
A
因為再一次出具所以,
- 本人確認文件(駕駛證、我的號碼卡)
oo持久性之後,請來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27號窗口)。重新發行國民健康保險證,郵寄。
回答負責:
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第27個)
電話:045-540-2349 FAX:045-54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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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區福利保健中心保險養老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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