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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甚至沒有收入的人付國民健康保險費嗎?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0月3日

A

因為是國民健康保險在全體加入者為疾病或者傷等的緊急時互相拿出保險費,互相幫助的制度所以收入沒有的承擔保險費。

被作為國民健康保險費根據被根據加入者的人數計算的均等比例金額和"標準總收入金額"(從前一年中的所得中減去基本扣除額33萬日圆的金額),被計算的收入分配額的合計金額決定,但是因為正在前一年中的所得的基礎上做在沒有了收入所以的時候收入分配額的算定基礎和"標準總收入金額"前一年把衹均等比例金額放好。

然而,低於被政令評定的收入基準的家庭能關於均等比例金額受到法定的標準的減少金額,但是判斷保險費的減少金額根據所有的屬於那個家庭的加入者的收入狀況。在所得是未申報,并且因為前一年中的收入不詳所以"國民健康保險的收入請願書"到了的時候,請向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27號窗口)呈示。

另外,是災害,失業,其他的情形保險費的在支付是困難的的時候,請對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27號窗口)商談。有保險費的減免能受到的情況。

回答負責:
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第27個)
電話:045-540-2350 FAX:045-54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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