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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郵寄收到我的號碼卡時候的申請方法

因為在我的號碼卡特設中心以及負責住在的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的窗口(涉及一部分的出差窗口)申請所以後來能用郵寄收到我的號碼卡。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1日

申請的條件

  • 申請需要申請者本人的下一個廳。(出自任意代理人的申請不可能)
    ※請法定代理人一定也陪申請者本人在不足15歲或者成年受監視或監護狀態的情況下同行
  • 衹初次被申請的人可以使用我的號碼卡特設中心。遺失或者更新等的重新發放是只為了住在的區的區政府的受理。
  • 對我的號碼卡,設定密碼。後來為在我的號碼卡做成了的時候窗口職員設定密碼請提交申請時記載密碼的表格。事先請諒解。
  • 我的號碼卡的送需要1個月~第1個半月程度。在,在此期間,有地址以及姓名根據搬家或者結婚變化可能性的時候,請變更以後申請。
  • 在以下的情況下,變成在窗口後來請收到的處理。事先請諒解。
    • 不能滿足所有物的條件或者有不足
    • 在住民票的所在地的領取困難(正在郵局設定轉送)

能申請的窗口

我的號碼卡特設中心

衹初次申請我的號碼卡的可以使用。不和住在的區有關系,也能在哪個特設中心要申請。
特設中心 受理時間
橫濱站西口
  • 月,火,星期五(節日除去)
    • 從11點30分到19點
  • 雙休日,節日
    • 從9點到16點30分

※星期三/星期四和第3星期六第二天的星期日是修所日。

Centerkita
上大岡
二俁川

區政府

衹住在的區的區政府可以使用。因為在其他的區,請申請,不早熟所以請注意。
窗口 受理時間
旭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8點45分到11點/14時候~16點
泉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30分/14時候~16點
磯子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30分/14時候~16點30分
  • 第2第4星期六:從9點到11點30分
神奈川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14時候~16點
港南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8點45分到17點
  • 第2第4星期六:從9點到12點
港北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8點45分到17點
  • 第2第4星期六:從9點到12點
榮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14時候~16點30分
  • 第2第4星期六:從9點到11點30分
瀨谷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14時候~16點

都築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14時候~16點

※請更新以及重新發放自己準備正面頭部照片。在含有第一次申請,準備好正面頭部照片的時候,受理從11點到14點。

鶴見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8點45分到17點

※請更新以及重新發放自己準備正面頭部照片。

戶冢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8點45分到17點

中區役所

  • 平日:從8點45分到16點30分
  • 第2第4星期六:從9點到11點30分

※請利用自己在星期六開放日準備正面頭部照片。

西區役所
  • 平日:從9點到11點/14時候~16點
綠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1點30分/14時候~16點
南區政府機關
  • 平日:從9點到16點

青葉區政府機關
金澤區政府機關
保土谷區政府機關

請詢問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

所有物

為郵寄領取需要的所有物(請也確認欄外的注意事項)
本人(15歲以上的人)的申請

和本人(不足15歲以及成年受監視或監護狀態的)
法定代理人的申請

  • 本人確認文件(※)
  • 正面頭部照片(縱向4.5cm,旁邊3.5cm)
  • 通知卡(有的)
  • 居民基本總賬卡(有的)
  • 本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 法定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 本人的正面頭部照片(縱向4.5cm,旁邊3.5cm)
  • 通知卡(有的)
  • 居民基本總賬卡(有的)
  • 代理權能確認是的文件

※請一定也確認本人確認文件的項目。

代理權能確認是的文件

  • 未滿15歲的人的申請

在法定代理人和同戶的情況下,不要出示。在其他家庭的情況下,戶籍(外國籍出生證明和那篇譯文)的出示是必要的,但是在區政府的申請以及原籍對出示在日本國籍衹在橫濱市內的情況下而言是不需要的。

  • 成年受監視或監護狀態的的申請

需要成年監護登記事項證明的出示。

注意事項

  1. 正在窗口實施正面頭部照片的免費的拍攝服務(在自己準備正面頭部照片的時候,也更需要時間)。在想要自己拍攝的正面頭部照片的使用的時候,請事前準備。正面頭部照片的規格的詳細看我的號碼卡綜合性網站(外部網站)。
  2. 通知卡以及居民基本總賬卡申請時回收。在在過去受到過交付,自己的家外面遺失的時候,是警察署以及派出所,并且請事前報告遺失物(在窗口確認遺失物報告的受理號碼)。另外,在我的號碼的證明在我的號碼卡的領取的東西之間是必要的了的時候請在區政府以及行政服務處要"有我的號碼的住民票的抄本"(1封300日圆)。
  3. 在出自我的號碼卡的遺失的重新發行申請的情況下,申請時徵收手續費(1,000日圆)。申請之後的手續費的歸還因為不能夠所以請注意。

本人確認文件

拿下一份其中一個本人確認文件。 在沒有的時候,郵寄領取不做好。

通知卡的介紹或者

個人號碼通知的出示
需要的東西
  • 1分A區分的本人確認文件
  • 2分B區分的本人確認文件
沒有
  • 2分包括1分A區分的文件在內的本人確認文件

※請朝不足15歲或者成年受監視或監護狀態的方向同行的法定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與如上所述同樣準備。

A區分以及B區分的本人確認文件一覽

A區分

B區分

  • 駕駛證
  • 駕駛經歷證明(交付年月日2012年4月1日之後的東西)
  • 護照(護照)
  • 在留卡
  • 特別永住者證明
  • 殘疾人證
  • 健康保險證
  • 醫療受領者證
  • 護理保險證
  • 養老金手冊
  • 母子健康手冊
  • 社員證
  • 學生證
  • 就診券

本人確認文件一覽(PDF:79KB)(如上所述以外的文件)

注意事項

  • 能作為本人確認文件使用和官公署以及那個類似的機關發行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或者"姓名和地址"被記載的文件。被文件記載的信息和住民票的最新的信息一致,另外的有效期的規定有的文件限製在有效期裡面的東西之內。
  • "注音假名"的本人確認文件不可以使用。請注意。
  • 在無記載的文件的使用可否以及必要材料不能在一覽準備的情況,事前住在的區的區政府戶籍課登錄負責部門請詢問nio。

領取

發送時期

用地方公共團體信息系統機構(J-LIS)製作卡,被住在的區的區政府交貨。交貨以後,職員進行密碼的設定,發出,但是,從申請到從申請送,有程度1個月~第1個半月。
然而,是卡的申請地址(原製作),并且通知到給申請者本人從地方公共團體信息系統機構(J-LIS)在不備和我的號碼卡的申請相適合了的時候。在通知到了的時候,請求內容的確認。

發送方法

我的號碼卡用能收到郵件的"本人限定領取"(特例型)或者"一般掛號"(在有本人的同意的時候)衹發出本人。本人限定領取郵件的詳細看郵局的頁(外部網站)。
然而,用不要轉送的郵件給申請者的所在地送我的號碼卡。在住民票的所在地的領取困難的人(正在郵局設定轉送)因為和請收到的處理在窗口成為為在申請發行狀況的窗口收到諮商領受所以而請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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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個頁的諮商

橫濱市我的號碼卡專用的號碼盤

電話:0120-321-590

電話:0120-321-590

傳真:045-350-8484

市民局窗口服務部窗口服務課

電話:045-671-2176

電話:045-671-2176

傳真:045-664-5295

郵件地址:sh-madoguch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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