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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父親的年金的稅法上的處理怎麼樣?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0日
在問題的情況下父親扣除撫養的不能為對象。另外,厚生年金的公共養老金變成征稅對象,所得稅以及市民稅、縣民稅、森林環境稅被征收。
[扣除撫養和稅額計算]
是征稅對象和東西,但是那個收入金額從養老金支付額扣除下一個公共養老金扣除額,作為雜項收入在稅法上求出厚生年金的公共養老金。
年齡 | 收入金額 | 扣除額 |
---|---|---|
不足65歲 | 不足130萬日圆 | 60萬日圆 |
不足超过130萬日圆410萬日圆 | 收入金額*25%+27.5萬日圓 | |
不足超过410萬日圆770萬日圆 | 收入金額*15%+68.5萬日圓 | |
不足超过770萬日圆1,000萬日圓 | 收入金額*5%+145.5萬日圓 | |
超過1,000萬日圓 | 195.5萬日圓(上限) | |
超過65歲 | 不足330萬日圆 | 110萬日圆 |
不足超过330萬日圆410萬日圆 | 收入金額*25%+27.5萬日圓 | |
不足超过410萬日圆770萬日圆 | 收入金額*15%+68.5萬日圓 | |
不足超过770萬日圆1,000萬日圓 | 收入金額*5%+145.5萬日圓 | |
超過1,000萬日圓 | 195.5萬日圓(上限) |
(注釋)關係到關係到公共養老金的雜項收入以外的所得的合計收入金額要求超過1,000萬日圓的情況,不一樣。詳細的,必要經費(用工資收入扣除、公共養老金扣除、收入金額調整扣除)(2021年度納稅以後)請看。
因而你的父親的雜項收入金額,
220萬日圆(養老金收入)-110萬日圆(公共養老金扣除額)=110萬日圓(雜項收入金額)
tonarimasu。
[扣除撫養]
因為首先是否父親變成扣除撫養的對象是被針對2023年中的所得指派的2023年份的所得稅,在2024年度的市民稅、縣民稅,并且扣除撫養的對象和關於收入的必要條件48萬日圆(要65歲以上的人的年金領受額的158萬日圆)然而一起以下所以你的父親扣除撫養的不能作為對象。
以下是對父親的2023年中的年金的納稅上的處理,但是因為利用,對稅額從收入金額中減去基礎扣除的扣除所得的金額計算稅率所以變得好像是其次。
[所得稅:令和5年份]
把復興特別的所得稅(2.1%)跟利用的金額加在一起,對從父親(雜七雜八)的收入金額110萬日圆中減去社會保險付(15萬日圆)和基本扣除額(48萬日圆)的金額(47萬日圆)計算所得稅的稅率(課稅收入金額195萬日圆5%)。
{110萬日圆-(15萬日圆+48萬日圓)}*5%*102.1%=23,900日圆 ※不足100日圆切斷
tonarimasu。
[市民稅、縣民稅、森林環境稅:在2024年度]
利用,而且減去調整扣除,定額減少居民稅的稅率(市民稅8%、縣民稅2.025%)的稅對從父親(雜七雜八)的收入金額110萬日圆中減去社會保險付(15萬日圆)和基本扣除額(43萬日圆)的金額(52萬日圆),加上均等比例金額以及森林環境稅,計算。
市民稅收入分配額(減去之前)52萬日圆*8%=41,600日圆
縣民稅收入分配額(減去之前)52萬日圆*2.025%=10,530日圆
市民稅收入分配額(減去以後)41,600日元~2,000日圆(調整扣除)=39,600日圆
縣民稅收入分配額(減去以後)10,530日元~500日圆(調整扣除)=10,030日圆
定額減稅數額(衹本人分)10,000日圆
縣民稅定額減稅數額10,000日圆*{10,030日圆÷(10,030日圆+39,600日圆)}=2,021日圆 ※不足1日圆升值
市民稅定額減稅數額10,000日元~2,021日圆=7,979日圆
定額減稅以後市民稅收入分配額39,600日元~7,979日圆=31,621日圆→31,600日圆 ※不足100日圆切斷
定額減稅以後縣民稅收入分配額10,030日元~2,021日圆=8,009日圆→8,000日圆 ※不足100日圆切斷
市民稅31,600日圆(收入分配額)+3,900日圆(均等比例金額)=35,500日圆
縣民稅8,000日圆(收入分配額)+1,300日圆(均等比例金額)=9,300日圆
森林環境稅(國稅)=1,000日圆
年繳稅額是市民稅額35,500日圆+縣民稅額9,300日圆+森林環境稅1,000日圆=45,800日圆
tonarimasu。
<調整扣除>
用增加基於居民稅的與人相關的扣除額的差別的負擔和所得稅來調整的減額措施好像各的納稅人的負擔不變化,被在個人居民稅從2007年度起稅源移讓采取了。(調整扣除的計算方法)
<定額減稅>
關於定額減稅的詳細,請確認這裡。
關於2024年度份的個人的市鎮村民稅以及道路府縣民稅的特別的稅額扣除(定額減稅)
<森林環境稅>
關於森林環境稅的詳細請看這裡。
森林環境稅的納稅從2024年度開始
咨詢處
在有不清楚的地方的時候,請詢問各區政府。
到這個頁的諮商
財政局主稅部稅務課(不能關於個別的納稅內容、申報的諮商回答。)請詢問住在的區政府稅務課)
電話:045-67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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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4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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