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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住宅,要了停車場時候的固定資產稅…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5月24日
Q
當拆除正在我在去年8月擁有的土地(162平方米)建造的舊的別墅的住宅,在去年12月換成停車場的時候,今年在上年度比較,固定資產稅變得高了,但是為什麼。
A
在你的土地的情況下,課稅標準的特例(減輕措施)被使到上年度作為住宅用地可以應用,但是,本年度,因為在今年1月1日(課稅日期和時間)現在拆除住宅,作為停車場利用所以變得不能受到住宅用地的特例了。
跟去年相比,固定資產稅變得高的和出自拆除住宅的的稅額出自你的土地變得也沒能比減少接受住宅用地的特例的的稅額出自增加大的的東西想。
土地的利用變更,拿,被把損害換成的或者被做房屋的新建、增建的房屋,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如上從那個下年度變化。因為對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的納稅通知書,課稅明細表被添加所以請確認內容。
另外,因為在作為事業用使用了這個停車場的時候固定資產稅也被向作為折舊資產征收柏油鋪設的概念所以每年的申報是必要的。
當關於變更關於土地,房屋的使用狀況有的情況以及課稅明細表除了折舊資產的申報以外有不清楚的地方了的時候,到關於土地、房屋做該固定資產的所在的區的區政府稅務課的固定資產稅負責,請關於折舊資產到橫濱市折舊資產中心(電話:045-671-4384)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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