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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扣除(2021年度納稅以後)

(注釋)正在這個頁記載2021年度之後的納稅內容。關於2020年度的納稅內容稅額扣除(2020年度納稅)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2月5日

調整扣除

為了各的納稅人的負擔不根據伴隨稅源移讓的稅制修改變化,在2007年度之後的個人居民稅,調節增加基於所得稅和居民稅的與人相關的扣除額的差別的負擔的減額措施被采取,是以下的算出方法,并且合計收入金額從共計算出收入分配額跟2,500萬日圓以下的納稅人扣除要求的金額。
調整扣除的算出方法,如下。

  • 個人居民稅的合計課稅收入金額在不到200萬日圆的情況下
    下一(a)(i)個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的5%(市民稅4%,縣民稅1%)
    (a)與所得稅的與人相關的扣除額的差別的總價
    (i)個人居民稅的合計課稅收入金額
  • 個人居民稅的合計課稅收入金額是超過200萬日圆的情況
    減去從下一(a)個金額(i)的金額的金額(在低於5萬日圆的時候5萬日圆)的5%(市民稅4%,縣民稅1%)
    (a)與所得稅的與人相關的扣除額的差別的總價
    (i)從個人居民稅的合計課稅收入金額扣除200萬日圆的金額

 ※ 調整扣除不被使在超過2,500萬日圓的納稅人的情況下合計收入金額可以應用。

住宅借款等特別稅額扣除(住宅貸款的扣除)

從共計算出收入分配額扣除向薪金支付報告以及所得稅的最終申報的內容根據以下的算式在用所得稅受到住宅借款特別扣除的適用以及是所得稅,并且能扣除額頭沒能扣除完的人中要求的金額。

住宅借款特別的稅額扣除的算式

在從2009年起在2025年(※1)之前開始居住了的時候

(1)沒能用所得稅在所得稅的住宅貸款的扣除可能的額頭中扣除完的數額和(2)所得稅的納稅總收入金額的5%(上限97,500日圆)的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

×
(跑)

5分之四市民稅
5分之一縣民稅

從2014年起在2021年之前開始居住以及的時候在相當特定取得或者特別的特定取得(※2)

(1)沒能用所得稅在所得稅的住宅貸款的扣除可能的額頭中扣除完的數額和(2)所得稅的納稅總收入金額的7%(上限136,500日圆)的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

×
(跑)

5分之四市民稅
5分之一縣民稅

※在在1 2022年裡住進來的人中,和居住者的住宅的取得有關係的價格的額頭或者費用的額頭包括的消費稅額涉及10%,戰勝的一定期間(新建2020年10月2021年9月全裝修房、二手房的取得,増改築等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的住宅的取得在簽訂了合同的時候,和滿足從2014年起在2021年之前開始居住的(※2)條件時候的扣除限額一樣。
※說關係到2居住者的住宅的取得的價格的額頭或者費用的數額包括的消費稅額作為應該被根據8%或者10%的稅率征收的消費稅額時候的那棟住宅的取得。

(a)在支出了到對對都道府縣、市區町村的捐款(特例扣除對象)(i),所在地的共同募捐會或者日本紅十字會的支部的一定的捐款(u),對都道府縣、市區町村的捐款(除了特例扣除對象以外)(e),到橫濱市根據條例指定的團體的捐款(o),神奈川縣根據條例指定的團體(外部網站)的捐款的時候,是下一種方法,并且從市民稅、縣民稅分別扣除計算的一般分和特例份的總價。

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基本扣除分

市民稅…("上述的(a),(i),(u),(e)的總價"或者"總收入金額的30%"的"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2,000日圆)*8%
縣民稅…("上述的(a),(i),(u),(o)的總價"或者"總收入金額的30%"的"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2,000日圆)*2%

特例扣除分

市民稅…(上述的(a)的金額-2,000日圆)"×扣除比例*4/5"或者"市民稅收入分配額(調整扣除額的扣除以後)*20%(※)"的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
縣民稅…(上述的(a)的金額-2,000日圆)"×扣除比例*1/5"或者"縣民稅收入分配額(調整扣除額的扣除以後)*20%(※)"的哪一方面的少的金額
(※)到2015年度,是10%。

特例扣除份的扣除比例
與納稅總收入金額(注釋1)-所得稅的與人相關的扣除額的差別的總價 扣除比例
超过0日圆不到195萬日圆 84.895%
超过195萬日圆不到330萬日圆 79.79%
超过330萬日圆不到695萬日圆 69.58%
超过695萬日圆不到900萬日圆 66.517%
在超过900萬日圆1,800萬日圓以下 56.307%
在1,800萬日圓超4,000萬日圓以下 49.16%
4,000萬日圓超 44.055%
不足0日圆(在沒有課稅山林收入金額以及課稅退職收入金額的時候) 90%(注釋2)
不足0日圆(具有課稅山林收入金額或者課稅退職收入金額的情況) 定為地方稅法的比例

申報特例扣除分

在自治體在做貢獻的東西中2015年4月1日以後有故鄉納稅一停止特例制度(申報特例制度)的適用的時候,把申報特例扣除額加在一起。申報特例扣除額在特例扣除額是利用,得到在下一張表登載的比例的金額。
關於捐贈款稅額扣除(故鄉納稅)的擴充的向導

申報特例扣除份的扣除比例
與納稅總收入金額(※)-所得稅的與人相關的扣除額的差別的總價 扣除比例
不到195萬日圆 5.105/84.895
超过195萬日圆不到330萬日圆 10.21/79.79
超过330萬日圆不到695萬日圆 20.42/69.58
超过695萬日圆不到900萬日圆 23.483/66.517
超过900萬日圆 33.693/56.307

(※)納稅總收入金額說市民稅、縣民稅的納稅總收入金額。

捐款扣除的申報

為從所得稅以及個人市民稅、縣民稅受到扣除,在做貢獻的明年的3月15日之前,到所在地的所管的稅務署進行最終申報有必要。
另外,受到了住宅貸款的扣除,所得稅是0日元,衹從個人市民稅、縣民稅受到扣除的,申報在住在的區政府是必要的。(申報表的格式這裡)
然而,在申報的情況下,捐款領受證明(做貢獻的自治體發行的發票)是必要的。
※除去受到故鄉納稅一停止特例制度的適用的。

◆確定申報書的製作,"確定申報書製作的角"(國家稅務廳)(外部網站)便利。
因為是這個角,并且稅額被自動計算,因為跟隨畫面的向導輸入金額所以能製作確定申報書所以請一定利用。
詳細的,"做最終申報的專刊(在國家稅務廳)(外部網站),"請看。然而,在已經年底調整的工資所得者受到故鄉納稅的捐款扣除的適用的"故鄉納稅(捐款扣除)(在國家稅務廳)(外部網站)請看"。
關於捐贈款稅額扣除(故鄉納稅)的擴充的向導

收入分配的調整措施

在總收入金額一定的金額以下的時候,扣除在下一個計算公式計算的額頭(收入分配的調整額)。

收入分配的調整額=收入分配免稅限額-(總收入金額-收入分配額(※))
(※)在有調整扣除額、分紅扣除額、住宅借款等的特別的稅額扣除額、捐款稅額扣除額(申報特例扣除額之外的)以及外國稅額扣除額的時候那項扣除之後的額頭。

給雙重的負擔的調整的東西

紅利的扣除(注釋)

紅利的扣除的要件以及扣除額

區分

利益的分紅

用證券投資信托外幣建除了證券投資信托以外 用證券投資信托外幣建證券投資信托
納稅總收入金額的1,000萬日圓以下的部分包括的股利收益

市民稅:2.24%
縣民稅:0.56%

市民稅:1.12%
縣民稅:0.28%

市民稅:0.56%
縣民稅:0.14%

超過納稅總收入金額的1,000萬日圓的部分包括的股利收益

市民稅:1.12%
縣民稅:0.28%

市民稅:0.56%
縣民稅:0.14%

市民稅:0.28%
縣民稅:0.07%

(注釋)在選擇了申報分別征稅的時候,紅利的扣除不被可以應用。

外國稅額扣除

在被在外國征收所得稅以及相當於市民稅、縣民稅的稅了的時候,是所得稅,并且沒能扣除完的額頭從縣民稅收入分配額作為限度扣除所得稅的外國稅額扣除限額的6%,但是甚至縣民稅收入分配額沒能扣除完的額頭從市民稅收入分配額作為限度扣除所得稅的外國稅額扣除限額的24%。

紅利分配額扣除

關於不能扣除完的東西退還或者在上在申報表關於特定分紅記載了的時候,從收入分配額(調整扣除額、分紅扣除額、住宅借款等的特別的稅額扣除額、捐款稅額扣除額、外國稅額扣除額、收入分配的調整措施扣除以後)扣除紅利分配額,來充當。

股份扣除轉讓收入分配額

關於不能扣除完的東西退還或者在關於自動預扣稅戶頭裡面的上市股票的轉讓利益有申報了的時候,股份從收入分配額(調整扣除額、分紅扣除額、住宅借款等的特別的稅額扣除額、捐款稅額扣除額、外國稅額扣除額、收入分配的調整措施扣除以後)扣除轉讓收入分配額,來充當。

咨詢處

在有不清楚的地方的時候,請詢問各區政府。

                                                                                                                                                                                                                                                    
各區政府稅務課市民稅負責部門
區政府窗口電話號碼郵件地址
青葉區青葉區政府機關3樓第55個045-978-2241ao-zeim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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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區港北區政府機關3樓第31個045-540-2264ko-zeimu@city.yokohama.jp
榮區榮區政府機關本館3樓第30個045-894-8350sa-zeimu@city.yokohama.jp
瀨谷區瀨谷區政府機關3樓第33個045-367-5651se-zeimu@city.yokohama.jp
都築區都築區政府機關3樓第34個045-948-2261tz-zeimu@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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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冢區戶冢區政府機關7樓第72個045-866-8351to-zeimu@city.yokohama.jp
中區中區役所本館4樓第43個045-224-8191na-zeimu@city.yokohama.jp
西區西區役所4樓第44個045-320-8341ni-zeimu@city.yokohama.jp
保土谷區保土谷區政府機關本館2樓第26個045-334-6241ho-zeimu@city.yokohama.jp
綠區綠區政府機關3樓第35個045-930-2261md-zeimu@city.yokohama.jp
南區南區政府機關3樓第33個045-341-1157mn-zeimu@city.yokohama.jp

到這個頁的諮商

財政局主稅部稅務課(不能關於個別的納稅內容、申報的諮商回答。)請詢問住在的區政府稅務課)

電話:045-671-2253

電話:045-671-2253

傳真:045-641-2775

郵件地址:za-kaze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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