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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96:碼頭北大曾根南台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13年9月13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
名稱 | 港北大曾根南台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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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港北區大曾根高處內 | |
面積 | 大約2.1ha |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東急東橫線大倉山站的北,是以被在昭和30年代做住宅用地開發的獨門獨戶的住宅為中心的低層住宅地方,并且迄今為止良好的居住環境被保持。 另外,為目的以"控製現在的棲息地的惡化關於即成的住宅地,到良好的環境"誘導的,在橫濱市都市計畫基本方案、港北區計劃,規定。 為目的以本地區計劃保持被在這個低層住宅地方保持的良好的居住環境,保養的。 | |
關於區域的維修,開發以及保全的方針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策劃以獨門獨戶的住宅為中心的低層住宅的位置。 |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為保持使低層住宅當做主體的良好的居住環境規定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以及建築物等的形態設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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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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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面積 | 大約1.4ha | 大約0.7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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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125㎡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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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0.6m做到鄰地界線(除去和線路敷的接觸中的鄰地界線。)的距離。 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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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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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建築物的屋頂以及外壁的色彩以及戶外廣告的色彩以及形狀考慮景觀,不使用刺激性的色彩,和周圍的街景調和了的話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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