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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4:綱島東1丁目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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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7月5日
計劃圖(區域,地區的區分,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計劃圖(地區設施的配置1)
計劃圖(地區設施的配置2)
參考圖(步行者車軸)
名稱 | 綱島東1丁目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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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港北區綱島西1丁目,綱島東1丁目以及綱島東2丁目地方內 | |
面積 | 大約4.4ha |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位於東急東橫線綱島站東口的車站前,是相鐵、東急直通線的新車站被維修保養的地區。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i 關 做 ru 針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為強化1車站周圍的功能重新編製公共汽車,計程車等的上下場,因為維修保養道路的城市基礎設施所以提高車站以及車站周圍利用者的便利性,形成是安全,舒適的步行者空間,與此同時誘導考慮步行者環境的建築物計劃。 |
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 在地區的東面維修保養區劃道路,確保安全的步行者空間。 | |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一邊考慮1周圍的市區環境,一邊策劃沿土地使用的方針的建築物的誘導。 | |
綠化的方針 | 為滋潤和魅力形成某一個市區景觀如下綠化。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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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 配置涉及 規模 | 區劃道路 | 幅員13.0m延長約60m | |||||
中央廣場 | 面積約330m2 | ||||||
廣場1 | 面積約420m2 | ||||||
廣場2 | 面積約630m2 | ||||||
廣場3 | 面積約100m2(一部分非藍天) | ||||||
人行道狀空地1 | 幅員2.0m延長約510m(一部分非藍天) | ||||||
人行道狀空地2 | 幅員1.5m延長約180m | ||||||
人行道狀空地3 | 幅員0.5m延長約50m | ||||||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1 | 幅員3.0m延長約60m(一部分非藍天)(通過新車站的話認定通過新車站) | ||||||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2 | 幅員2.0m延長約160m(一部分非藍天) | ||||||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3 | 幅員3.0m延長約60m(一部分非藍天) | ||||||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4 | 幅員2.0m延長約30m(一部分非藍天),GL2.5m~ | ||||||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5 | 幅員2.0m延長約10m(一部分非藍天)(通過中央廣場的話認定通過中央廣場) | ||||||
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 no區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D-1地區 | F地區 | |
面積 | 大約0.8ha | 大約0.6ha | 大約0.9ha | 大約0.9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1 1樓的東西(作為1樓的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部分衹是和走廊,大廳,台階,電梯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并且除去東西。) 在和關係到從屬於2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0條的9-5規定的東西 3汽車駕駛學校 在4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1 1樓的東西(作為1樓的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部分衹是和走廊,大廳,台階,電梯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并且除去東西。) 和2酒館,飯店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在和關係到從屬於3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5規定的東西 和4麻將屋,pachinko店,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其他這些類似的東西 從事5貸庫業的倉庫 6工廠(除去附屬於在和店鋪,飲食店之外這些類似的用途供應的建築物的東西。) 7汽車駕駛學校 8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對7規定的規模的畜捨 在9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作為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1 1樓的東西(作為1樓的住房的東西用而供應的部分衹是和走廊,大廳,台階,電梯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并且除去東西。) 在和關係到從屬於2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5規定的東西 3麻將屋,射擊遊戲場,獲勝者投票券發售所,在場外車券銷售區以及在場外贏船投票券發售所 從事4貸庫業的倉庫 5工廠(除去附屬於在和店鋪,飲食店之外這些類似的用途供應的建築物的東西。) 6汽車駕駛學校 7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對7規定的規模的畜捨 在8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 | |||
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各號的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公共用走廊 用來在2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手扶梯,台階或者斜面 |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各號的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公共用走廊 用來在2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手扶梯,台階或者斜面 |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各號的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1公共用走廊 用來在2公共用走廊升降的電梯,手扶梯,台階或者斜面 |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 |||
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超出31m。但是在建築物的占地面積是超過300平方米的時候能當做不到45m。 |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在40m,區域u在100m,區域i在對計劃圖顯示的區域a超出31m。 | 建築物的高度不可以在100m,區域o在對計劃圖顯示的區域e超出31m。 | ― | |||
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的限制 | 1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為考慮到周圍的景觀性的調和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 | 1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為考慮到周圍的景觀性的調和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但是第5號以及第6號的規定不關於需要的建築物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可以應用。 | 1建築物的形態設計為考慮到周圍的景觀性的調和認定適應以下舉起來的事項。但是第5號的規定不關於需要的建築物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可以應用。 | 1建築物的色彩為考慮到周圍的景觀性的調和認定和周圍的建築物的色彩調和了。 | |||
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 | 100份的7.5 | 100分之十 | 100分之十 | 100分之十五 |
綱島東1丁目地區也被在城鎮建設協議地區指定。
≪關於能放在地區計劃的區域裡的行為的申報≫
・在C,D-2,E地區,因為地區整備計畫沒被規定所以,不需要申報。
◆ A,B,D-1地區的"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為被地區計劃條例評定,有不僅申報而且關於形態設計的認定的手續是必要的情況。
◆ 本地區的"建築物的綠化率的最低限度,為被地區計劃條例評定,有申報之前關於綠化率的合適的證明的手續是必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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