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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新城繼續野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5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045-671-266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被批準的建築協定區域圖(PDF:2,236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814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形態,用地,位置以及設計必須依靠在下一個各號規定的標準。
(1) 建築物的用途當做別墅專用住宅(含有多家庭同居住宅。)。
(2) 建築物的層數除了地下之外當做不到3。
(3) 這個協定的認可公告時的用地的地盤表面(以下說"地盤表面"。)不可以改變那個高度。但是關於停車場以及台階,用來建造供輪椅使用的斜面的切土以及盛土不是這個限度。
(4) 認定建築物的高度以及所的高度不從地盤表面分別超出高10米,所的高7米。
(5) 占地面積當做超過165m2。
(6) 認定從這個協定的認可公告時的擋土牆面開始跳起來的建築物的建築或者凳子或者擋土牆的建造不能夠。(圖參照)
(7) 和超過1米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道路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以下說"外壁的倒退距離"。)。但是在在沒達到外壁的倒退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a,i的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a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米的。
在和i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5平方米以內不到2.3米有地面面積的共計。
(8)關於和用地的道路的接觸中的部分的圍牆或者柵欄當做有透視性的柵欄或者樹籬。但是除去停車場以及大門周圍的部分。
(9) 主要的屋頂的形狀當做斜面屋頂。
(10) 外觀的色調以礦物顏料(茶派或者灰色派)為基調。
(11) 用地的主要的出入口按照其次做。
a大門之前確保縱深超過50cm的平坦的空地。
在開了的時候,在i開放大門的情況下,門不來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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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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