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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新城傍晚月亮野建築協定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4月6日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圖(包括建築協定區域在內)
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被從事前協議要求地區除去的用地
- 在在事前協議要求地區裡面的用地有建築計劃的時候,請事前和工作委員會聯系。
- 請到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課(045-671-2667)詢問工作委員會的聯系地址。
- 關於鄰接地,請今後因為有參加建築協定的情況所以注意。
- 和"事前協議要求地區?"
- 建築協定區域圖(PDF:281KB)
建築協定區域和鄰接地(沒正同意協定的人的土地)的詳圖 - 建築協定書(PDF:186KB)
※關於協定的標準的處理,請一定在各工作委員會確認。 - 限制的概要(協定書的摘錄)
(關於建築物的標準)
第6條協定區域裡面的建築物的用途,形態,用地,位置以及設計必須依靠在下一個各號規定的標準。
(1) 認定以下聲明建築物的用途
a別墅專用住宅(含有多家庭同居住宅。)
附屬於i前期的建築物的東西(除去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用5規定的東西。)
(2) 建築物的地下之外的層數當做不到3。
(3) 這個協定的締結時的用地的地盤(以下說"地盤"。)不可以改變那個高度。但是關於用來建造汽車庫的切土以及盛土不是這個限度。
(4) 建築物的高度認定10m,所的高度不從地盤表面從地盤表面分別超出7m。
(5) 占地面積當做超過165m2。
(6) 和超過1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道路以及鄰地界線的距離(以下說"外壁的倒退距離"。)。但是在在沒達到外壁的倒退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個每個號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a外壁或者代替這個的柱子的中心線的長度的共計作為不到3m的。
在和i庫房之外這個類似的用途供應,所的高度是不到2.3m,并且5m2以內有地面面積的共計。
(7)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當做有透視性的柵欄或者樹籬。但是,關於面向用地裡面的停車場的部分,大門或者門柱,不是這個限度。
(8) 主要的屋頂的形狀當做斜面屋頂。
(9) 外觀的色調以礦物顏料(茶派或者灰色派)為基調。
(10) 用地的主要的出入口按照其次做。
a大門之前確保縱深超過50cm的平坦的空地。
在開了的時候,在i開放大門的情況下,門在道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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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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