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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8:神奈川片倉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2003年5月2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的區分,地區設施)
名稱 |
神奈川片倉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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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神奈川區片倉町 | |
面積 |
大約1.4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o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從神奈川區的西北部,市營地下鐵"片倉町站"從東北約0.6km,"岸根公園站"位於西南約0.7km,在在都市計畫公園"岸根公園"鄰接的地區,住宅用地的利用增進和公共設施的維修改進根據土地區劃整理事業是被進行的地區。 本地區計劃策劃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效果的維持、保全,形成良好的住宅地的環境,為目標以保養的。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2劃分地區,根據分別的方針引導土地使用。 1 A地區(獨門獨戶的住宅地區) 策劃使獨門獨戶的住宅當做主體的低層住宅的位置。 2 B地區(獨門獨戶的住宅以及集體住宅地區) 策劃獨門獨戶的住宅以及使集體住宅當做主體的低層住宅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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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
策劃地區裡面的街區公園的維修。 | |
建築物的維修的方針 |
為根據各地區的特殊性形成良好的居住環境關於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然而,在共同住宅,設置和住戸數平衡的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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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的方針 |
為形成良好的環境認定為建築物的用地以及公園等的積極的綠化努力。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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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 公園 |
面積約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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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 築 東西 等 ni 關 做 ru 事情 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A地區 |
B地區 |
面積 |
大約0.6ha |
大約0.8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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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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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造以下舉起來的建築物以外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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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當做超過150平方米。 | 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超過利用的面積在超過150平方米以及住戸數花55平方米。 | ||
但是,關於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土地,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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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和超過1.0m做到建築物的外壁或者前面道路的界線的距離,和超過0.6m做到鄰地界線的距離。但是在在沒達到這個距離的限度的距離的建築物或者建築物的部分相當下一哪一方面的時候不是這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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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 | 認定建築物的屋頂,外壁以及戶外廣告的色彩以及形態和周圍的景觀調和了。 | |||
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限制 | 和有在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面向道路的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但是除去和門柱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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