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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5:上大岡西1丁目地區
都市計畫決定:1997年4月4日/都市計畫的變更:2017年7月14日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2月9日
計劃圖(地區設施的配置)
計劃圖(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
名稱 |
上大岡西1丁目地區地區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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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橫濱市港南區上大岡西1丁目 | |
面積 |
大約0.8ha | |
區 領域 no 整 詳細 ・ 開 発 以及 bi 保 全 ni 關 做 ru 針 |
地區計劃的目標 | 本地區在〈yumehama 2010計劃〉中發揮商業功能以及作為交通終點站的據點性,生活和文化的融成一體的副都心的形成被定位。 另外,道路、巴士總站等的城市基礎設施設施整備以及商業設施,業務設施以及區民文化中心的集聚被和本地區一起在副都心上大岡的核心和車站前地區以及西口地區以上大岡站為中心策劃。 本地區計劃為對車站前地區以及西口地區和1具而言形成副都心的作為中心的核是策劃商業設施,住宅等的位置,并且進行區劃馬路,pedesutoriandekki等的公共基礎設施整備,與此同時把給作為副都心的據點性留條活命的城鎮建設同時和都市計畫道路3.3.5號橫濱鐮倉線的放寬維修根據市街地再開發計劃推進。 |
土地使用的方針 | 為策劃副都心的作為主要的地區的功能集聚,與此同時策劃舒適的步行者空間以及協調的街景的形成誘導以下的土地使用。 ・為在更加的活性化和地區的便利性的提高作為車站前商業區更做資策劃商品銷售、飲食、娛樂等的商業設施的集聚,與此同時供給與給車站前位置留條活命的都市型居住對應的住宅。 ・因為立體地安置各設施所以確保開放空間,在有熱鬧的步行者空間以及讓人聚集,感到安樂的質量的高的空中之間適當地布置,同時推進稠密地市區的改進和土地的高度利用。 ・維修保養和本地區的交通需求平衡的足夠的量的停車場以及自行車停放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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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維修的方針 | ・同都市計畫道路3.3.5號橫濱鐮倉線的放寬維修相適應,進行周圍區劃馬路的放寬,形成與計劃地和周邊地區的1具性的交通運輸系統。 ・供地區裡維修保養的步行者使用的道路以及人行道狀空地是確保與人行道的連貫性,并且是和pedesutoriandekki的立體橫穿設施扎起來,并且提高到上大岡站以及公共汽車設施的交通性,與此同時形成與周邊地區的步行者網路,創造出有周遊性附近性的街景。 ・作為把腹地和上大岡站連接起來的步行者交通的主流跡線的中央路作為舒適的步行者空間作為有熱鬧的購物中心又維修保養。 ・為提高步行者的便利性以及舒適地區裡維修保養廣場以及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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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 維修的方針 |
・根據土地的立體的高度的利用創造出人行道狀空地以及開放空間,低速適當安置層棟和高層棟,與此同時根據周邊地區和協調的色彩,設計計劃形成有熱鬧和滋潤的街景。另外,一邊關於高層棟充分考慮對日照,通風,景觀等的周邊環境的影響,一邊形成西口地區的業務棟和調和的復合的環山遊覽公路,做和地區的地標和計劃。 ・為此,關於建築物的用途,建築物的占地面積的最低限度,壁面的位置的限制,建築物的高度的最大值,建築物的形態或者設計的限制以及圍牆或者開花的結構的限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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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的方針 | 為形成良好的都市環境認定為建築物的用地,屋頂等的綠化努力。 |
地區整備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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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設施的配置以及規模 | 幅員 | 延長 | |||||||
區劃馬路 | 9.0m | 約114m | |||||||
6.5m | 約92m | ||||||||
人行道狀空地 | 4.0m | 約114m | |||||||
2.0m | 約116m | ||||||||
供步行者使用的過道 | 4.0m | 約40m | |||||||
3.0m | 約30m | ||||||||
2.0m | 約30m | ||||||||
廣場 | 面積約300㎡ | ||||||||
口袋公園(屋頂綠化) | 面積約800㎡ | ||||||||
關於建築物的事項 | 地區的區分 | 名稱 | 上大岡B地區 | ||||||
面積 | 大約0.8ha | ||||||||
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 | 不可以建造把在下一個各號舉起來的建築物。 在1住房以外的事情供應的東西。(除去不到5樓的階。) 2學校(除去專業學校以及假期學校。) 和3神社,寺廟,教會之外這些類似的東西 4工廠(除去附屬於在和店鋪,飲食店之外這些類似的用途供應的建築物的東西。) 5汽車駕駛學校 6畜捨 從事7貸庫業的倉庫 在和關係到從屬於8包廂的浴場業的公眾浴場其他這個類似的東西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1950年政令第338號)第130條的9-3※規定ni的東西 在9危險物品的儲藏或者處理供應的東西(除去和給自己的使用的儲藏設施之外這個類似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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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占地面積 no最低限度 |
1,000㎡ 但是,關於在和公共廁所,警察辦事處之外這些類似的公益上作為需要的建築物的用地使用的東西,不是這個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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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面的位置的限制 | 代替建築物的外壁或者這個的柱子的方面超出對計劃圖顯示的壁面的位置的限制,不可以建造。 但是關於公共用走廊不是這個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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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高度的 最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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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的形態 或者被限制設計 |
1低層部以廣場為中心維修保養步行者空間的網路,與此同時連續設置商業設施,形成有熱鬧的街景。 面向2中央路的建築物的部分為形成舒適的購物中心和低層做,策劃色彩,設計等的調和。 3高層部為考慮到用地內的空地的創出和周邊環境(日照,通風,景觀)當做塔信,在計劃地的北側布置。另外,和上大岡站的業務棟一起宣判處以地區的考慮到地標性的設計。 在關於在4建築物設置的戶外廣告當做必要最小限度,設置的時候,認定在良好的街景以及景觀形成上考慮與周圍的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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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牆或者柵欄的結構的 限制 |
圍牆或者柵欄和無沒能的害怕的東西在有和矮樹籬笆,柵欄之外這些類似的開放的東西做審美觀,和最小限度的範圍在管理上做。 |
※ 建築基準法的被修改(2018年4月1日實施)"建築物的用途的限制"記載的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3被在建築基準法施行命令第130條的9-5修改。
上大岡西1丁目地區也被在城鎮建設協議地區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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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整備局地區城鎮建設部地區城鎮建設課
電話:045-67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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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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